千阳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15:01 浏览次数: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县级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负责全县统计部门中央事业费的财务管理;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县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交流。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并管理千阳宏观经济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在全县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对扶贫开发重点实施监测,反映扶贫开发成果;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县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