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50:20 浏览次数:

2008年2月14日,千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千阳县建筑陶瓷产业园管委会”的通知》(千编办【2008】01号),决定成立“千阳县建筑陶瓷产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建筑陶瓷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管委会内设规划建设部、综合协调部和招商引资部。

2014年2月18日,千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县建筑陶瓷产业园管委会更名的批复》,同意“千阳县建筑陶瓷产业园管委会”更名为“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其余维持不变。

2016年12月,根据市编办《关于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宝编办发﹝2016﹞227号)精神,千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千编发﹝2016﹞30号),明确“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主要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开发建设、公用设施维护、海螺公司协调服务等工作”。

2019年9月5日,千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增设内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通知》,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同时,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2022年7月7日,中共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千编发﹝2022﹞1号),经市委编办批复,将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更名为中共千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其余维持不变。

2022年7月19日,中共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增加编制的通知》(千编发﹝2022﹞6号),为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