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4-01-09 17:00:09 浏览次数:

一、警务保障室(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局财务计划及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及赃款收交监督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公安明密文件收发工作;承办秘书综合、车辆调度、打字文印、档案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寇长征联系电话:0917-4249650

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110接处警指挥调度;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公安信息网络管理;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动态轨迹情报支持;视频监控、智能卡口视频图像的巡查、调取研判;涉稳、涉恐重大舆情落地人员的动态轨迹研判;参与重大案件侦破的全程分析研判,嫌疑人动态轨迹分析和活动区域、位置研判。

负责人:王俊花联系电话:0917-4243882

三、政工监督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协助党委搞好人事调配、干部任免;负责工资、警衔、机构编制、民警抚恤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对外宣传,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部署、落实全局政治思想工作,开展政工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与对策;负责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制订队伍管理制度、措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以及机关党务、工会工作和全局文体活动。

受理群众投诉和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负责检查全局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权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对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机关行政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察,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情况,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等。负责对全局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人:张玉平联系电话:0917-4241810

四、法制室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提高执法质量;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及错案追究工作;负责法制调研宣传工作;对民警执法中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负责人:张玉成联系电话:0917-4249951

五、刑事侦查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刑侦、经侦、禁毒、反恐防恐工作,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对局属其他单位侦办刑事、经济、毒品犯罪案件和刑侦基础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的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和案件信息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承办县禁毒委日常事务,负责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康复,创建“无毒社区”。

负责人:苟晓刚联系电话:0917-4241040

六、交通管理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县内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纠正、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并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安装交通安全设施,预防交通事故;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配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管理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负责警卫工作的道路交通保卫。

负责人:郭引龙联系电话:0917-4241442

七、治安管理大队工作职责:

指导全局行政、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牵头组织调查重大、复杂、疑难治安案件,组织指导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治安大清查整治,承办群众集会、大型活动及游行的申报受理、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状况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依照有关规定,复杂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化物品特种行业进行严格管理,负责户政管理、治保会建设、重点高危人群服务管理。

负责人:李建立联系电话:0917-4231110

八、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收集敌社情信息,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参与内部单位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承办公民因私出境的受理、护照办理和外国人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任彩云联系电话:0917-4241972

九、看守所工作职责:

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警戒、看守羁押在看守所内的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羁押人进行监管教育;承担交付罪犯和对短期刑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负责人:倪天辉联系电话:0917-4242096

十、森林派出所职责

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的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负责人:任会斌 联系电话:0917-421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