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出台《关于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意见》后,全县各镇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引导和稳步推进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上给予补助,不断拓宽医疗保险筹资渠道,健全完善参保长效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县上部分镇村参保缴费工作抓早动快,量力而行,充分利用村集体经济补助参保缴费,用足用活激励政策,参保缴费工作进度较快。他们的做法是:一是经济条件好的村组全额补助。如水沟镇丰头村五组及八组给群众全额补助,全组共245人每人补助400元、7人补助80元,共补助98560元。二是量力而行的激励政策。如南寨镇三合村,该村实行11月10日以前缴纳的每人补助50元;11月11日-30日缴纳的每人补助20元。群众缴费积极性较高,工作推进快,目前全村缴费人数已占去年全年缴费人数的90.4%。三是全村普惠性补助。如南寨镇新西村11月30日前缴费的一、二、三、五、六组每人补助50元,四组每人补助100元;闫家村二组每人补助200元,三组每人补助100元,六组每人补助200元;朝阳村19组每人补助100元,20组每人补助200元。水泉村一、三、五、六、八、十一、十四组每人补助100元,二组每人补助200元等。
县政府鼓励村集体经济补助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 自愿开展补助工作,不提倡全额补助、不大包大揽,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可持续性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度,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