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16/2024-00543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4-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千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30 15:25:40 浏览次数:

根据《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千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8:30至12:00,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千阳县零工市场一楼大厅(千阳县东海路口市民中心)。

联系电话:0917-4245916。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募)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超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4)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资格复审。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招聘(募)岗位对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检验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

7、限退役大学生应聘的岗位,需提供《退伍证》、《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8、限村干部应聘的岗位,需出具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或证明。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募)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公告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募)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

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分组.xlsx

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