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1-00071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7-05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文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发〔2021〕12号 |
千政发〔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经千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高文成同志为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义军同志为千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黄建生同志为千阳县司法局局长;
张军强同志为千阳县审计局局长;
张利强同志为千阳县财政局局长;
张元锋同志为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宝贤同志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局长;
冯斌锁同志为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红忠同志为千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马宝珍同志为千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红军同志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冯斌锁同志千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寇文军同志千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明辉同志千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冯乾珍同志千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武晓峰同志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毛亚军同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局长职务;
黄建生同志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常谦利同志千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涉及机构更名的原任职务自行消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