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1-00073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11-03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发〔2021〕19号 |
千政发〔202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第32次会议任命:
张静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千阳县公安局局长;
李志政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卿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文晓梦同志千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县政府2021年10月14日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张静同志为千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文晓梦同志千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