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1-00075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10-19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勤芳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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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发〔2021〕17号 |
千政发〔202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县政府2021年10月14日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张勤芳同志为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勤芳同志千阳县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