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任命:
魏昕林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张静同志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千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杜卿同志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沙勤科同志千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县政府2025年9月24日决定,免去:
张静同志千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