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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5-00031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11-05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政发〔2025〕11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6 10:55: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精神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千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县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做好辖区内普查统计及各项保障工作;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有关事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事项;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和数据处理能力建设等方面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事项,并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开展;县畜产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畜牧业生产、渔业等方面事项;县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等方面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地图绘制、农业土地等方面事项;县政府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相关数据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创新手段,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总体部署,及时制订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做好普查工作保障,选聘或者抽调责任心强,熟悉农业农村情况,具备一定数据采集能力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队伍稳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普查中组织实施不力、不能完成普查任务、造成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三)创新手段方式。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现代化调查方式,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切实提升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发动要贴近农业、农村和农民,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千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5

附件

千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何红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世英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张锦华县统计局局长

杨红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宏伟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畜产局副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东理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会科县林业局副局长

白文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李坚固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主任

段永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矿办主任

尚元华县人社局再就业市场所所长

赵永亮县司法局公证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和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若遇人事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