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5-00033 |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12-17 |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徐永俭等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任字〔2025〕12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县政府2025年12月14日决定,千阳中学副校长徐永俭、千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樊鑫、陕西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张虎、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正平、千阳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罗永平、千阳县国有高崖林场副场长兰千陇、千阳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兰亚杰、千阳县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主任胡艳艳、千阳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主任闫晓艳9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其中徐永俭、樊鑫、张虎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起计算,王正平、罗永平、兰千陇、兰亚杰、胡艳艳、闫晓艳6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