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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5-00033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12-17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徐永俭等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政任字〔2025〕12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徐永俭等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8 18:25: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县政府20251214日决定,千阳中学副校长徐永俭千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樊鑫陕西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张虎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正平千阳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罗永平千阳县国有高崖林场副场长兰千陇千阳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兰亚杰千阳县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主任胡艳艳千阳县节能监察测中心主任闫晓艳9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其中徐永俭、樊鑫、张虎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起计算,王正平、罗永平、兰千陇、兰亚杰、胡艳艳、闫晓艳6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