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15-00031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6-05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千政办函〔2015〕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各镇、各工作部门密切协作,发动组织全社会力量,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强化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天勋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屈文刚、县公安局局长黄晖任副组长,各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白明生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庚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通报检查工作有关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场、医院、车站人员和商住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工信、安监、工商、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生、农业、电力等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方案。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主管部门要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住建局要扎实推进县城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及各镇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消防专篇);对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县住建局、电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摸清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镇、各部门要摸清县城、镇村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情况,按照《千阳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15年)》的任务分工,分别制定县城专职消防队和镇村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学校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交通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消防专栏。
2.媒体消防宣传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县电视台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教育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定期开放消防队站等科普教育基地,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四)强化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开展“六熟悉”,掌握社会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企业,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各镇要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充实建筑结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
四、时间步骤
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并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工信、安监、工商、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生、农业、电力等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县政府对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指挥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各行业系统要高度重视,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成立由公安、民政、文广、卫生、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重点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科学研判,强化整改。各镇、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认真组织一次分析研判,查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不放心的场所,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建议,6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夏季防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出台整改区域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在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治理的同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隐患严重就解决哪类隐患。将集中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排除干扰,排除杂念,强力推进。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掀起强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对各镇党政领导、消防工作组织管理负责人、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组织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员开展1次轮训;建立、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坚持全员培训上岗。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进村入户”,在景区、宾馆饭店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报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并于每月29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9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