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15-00036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5-09-21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1 10:09:07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千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千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为了推动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加快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杜绝重复参保和冒领待遇等现象、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登记范围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县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建立起完整的全县户籍人员及外来常住人员社保信息库,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县域内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国家、省、市、县、镇、村(社区)六级联网、连通和实时更新。


2、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保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3、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以覆盖单位为重点向覆盖全民为重点转变,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四、登记方法


(一)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和剔除重复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员、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按所属镇村(社区)进行区域分类,确定各镇入户调查对象。


(三)入户调查。各镇组织村(社区)服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经数据比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按要求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四)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 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


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自2015年9月起实施,2016年全部完成。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9月底以前)。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


(二)信息整合比对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在人社、卫生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的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印刷相应调查信息登记表。


(三)宣传培训阶段(2015年12月)。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完成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


(四)入户调查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充分利用春节在外务工人员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全面推开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确保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五)统计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各镇对照本区域应入户调查任务,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相应报表、报告。


(六)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了推动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成立由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开展。各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订本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具体细则,为此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序实施。


(二)加强沟通协作,夯实工作基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面广,核对信息量大,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作联动。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镇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并认真做好入户调查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全民参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卫生局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情况,协助人社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公安局负责依托“金盾工程”部门间共享和安全接入服务平台,利用人口信息核查服务系统的接口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调用和核查比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工商局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财政局负责合理测算,足额保证经费开支,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联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要立足工作实际,制定专题宣传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县人社局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未按阶段完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天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邓新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冯乾珍  县卫生局局长

李开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吕鹤桥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白明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东  县工商局副局长


韩金焕  县残联副理事长

王西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西杰同志兼任。












附件2



千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 王西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 王银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立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 闫斌杰 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王 林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赵会斌 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


石菊萍 县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


李晓东 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


李计强 县就业管理局副局长


赵维兵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煜辉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强晓婷  县公安局民警


张 亮  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