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18-00132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9-07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现就全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原则
按照除保密事项外一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原则,将未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
二、办理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前台+后台”办理模式,“前台”即政务服务中心设立3个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部门进驻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台”即前台受理事项后转交各进驻部门办理,办理结果由各进驻部门反馈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受理、交办、办理、结果反馈进行全程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办理窗口办理,不适用“前台+后台”办理模式。
三、进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根据《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千阳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7)版>的通知》(千政发〔2018〕10号)文件,全县县本级共有24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进驻事项具体为:
县编办(1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发改局(6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对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施工作业的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县教体局(7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县民政局(7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县区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订章程核准;县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核准;县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县公安局(39项):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非机动车登记;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特定车辆的禁行道路临时通行许可;户口迁移审批;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军民身份证)签发;普通护照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申请受理;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外国人旅行证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县人社局(4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职业介绍机构资质认定。
县国土局(14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县环保局(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审批。
县住建局(39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改装、拆除、迁移、连接供水、供热、燃气管道设施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拉线接电、悬挂物品的审批;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除城市道路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法定期限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核准;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审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批准;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拆除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开辟、调整公交线路、站点;设立或移动、撤销公交设施的批准。
县交通运输局(21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除外);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核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水上载运或拖带超规定标准(包括重量、长、高、宽)及半潜物体和水上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在公路桥梁两侧规定范围内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许可;船舶登记及发证。
县林业局(11项):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核准;权限内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代政府审批);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进入林区直接收购木材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水利局(22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河道采砂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挖掘、占用、利用、跨(穿)越水工程设施建设活动批准;企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修建河道工程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对公共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城乡供水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审批;规划内水域滩涂养殖许可;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渔业船舶登记;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的审核、批准。
县农业局(16项):除“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以外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非主要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卫生用农药除外的农药经营许可;二级扩繁场(配套系父母代场)、种公畜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除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外);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照及驾驶员证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从事除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以及草种进出口业务以外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文广局(13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许可;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出土文物在移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前复制和对外展示的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卫计局(14项):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许可;县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医疗广告审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审核;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生育审批;绝育后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的批准;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项):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广告发布登记;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维修计量器具的企业审批。
县药监局:(6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
县安监局(6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气象局(2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五、几点要求
1.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络员,于9月10日上报名单及联系方式,具体负责统一受理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部门要于9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于9月10日起按规定将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3.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进驻事项、受理时间,咨询服务电话。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部门要做好进驻事项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县营商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