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0-00083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3-11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管控,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国土空间保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宝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战略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省委“五新”战略和市委“四城”建设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多规合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空间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保障生态、资源、环境等方面安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有序更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战略引领,刚性传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指导推进县、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相一致。
(三)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协调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强化公共服务,打造便捷的交通体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将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空间性规划“一张图”,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五)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根据千阳县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方案编制,体现千阳地方特色。
(六)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四、规划依据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为指导,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筹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五、总体框架
(一)建立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分为一级、三类。一级即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规划要提出从现在开始至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我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
(三)专项规划。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发展和建设需要,针对我县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或关系全域重大问题,从土地整治、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城镇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统筹布局等方面,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应要求进行展开、深化、细化的研究和规划。
(四)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包括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县城区域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具体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定操作依据。
六、主要任务
(一)现状分析。包括“双评估”“双评价”两部分。“双评估”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含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未来风险进行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是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评估报告,并总结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梳理问题、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提供治理方案。未来风险评估是科学评判国土安全、气候安全、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文物保护、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双评价”是对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明确区域资源环境优势和短板,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方案和对策建议。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国土综合整治研究、新型城镇化研究、乡村振兴与村庄布局战略研究、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构建研究、现代产业体系及布局研究、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研究。
(三)明确目标与战略。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域重大战略,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在科学研判千阳县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科学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统筹当前与长远发展的需求,确定2035年的发展目标和城市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提出全域空间发展战略。
(四)划定“三区三线”。一是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分区。基于“双评价”分析和城市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全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以下简称“三区”)划分,明确分区准入与退出规则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战略“留白”空间。二是评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线”)。为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强化底线管控,统筹优化“三线”等空间控制线。建立“三线”管控机制,提出“三线”矛盾消除原则。
(五)确定全域空间格局。一是明确县域城乡国土空间格局。在“双评价”基础上,根据千阳县自然禀赋及中心城区“西扩南移”的发展方向,确定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城乡开发利用格局等。二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布局,明确中心城区及各镇的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中心城区内可通过编制下一层级的详细规划,进一步落实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三是彰显城市特色。同步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保护和文脉传承、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六)严格规划管控。一是坚持全要素保护,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山江湖”协同治理理念,从单要素管控走向系统治理,加强对各类自然资源进行整体保护和综合治理。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利用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二是实施分区用途管制。健全城镇、生态、农业空间用途管制差异,按照各分区功能导向,制订各类用地之间的转换规则,强化对非耕农地、生态用地的用途管控。三是落实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明确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选址预留。四是坚持以人为核心,优化城乡整体布局。突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注重营造小尺度、人性化的公共空间,凸显行人友好的交通发展理念,强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七)推进国土整治修复和集约节约用地。一是强化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明确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和措施;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后备区规模和布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二是用好存量空间,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老城区重点实施有机更新,强化城市修复与微更新,推进向精致化、精细化转变;新城区重点实施“增存挂钩”,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将批而未用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农村地区按照“地随人减、优化结构”的思路,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面向乡村振兴的新功能、新业态用地,增加惠农服务的城镇建设用地。
(八)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建立从全域到各镇,从空间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传导机制。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镇空间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明确交通、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蓝绿空间、地下空间等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要求,发挥《规划》对各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出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
(九)搭建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一是推动数据共享,搭建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在现有国土“一张图”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规划数据,实现规划大数据的集成,最大化发挥规划数据价值。通过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二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同步搭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有效支撑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完善规划审查审批与实施管理。一是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及相关政策。明确国土空间准入许可、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二是增加规划的弹性适应。在落实刚性约束的前提下,注重弹性适应。构建“主导功能区”布局模式,实现空间结构上的引导;同时通过划定有条件建设区,作为建设用地的形态微调区,以及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指标落地区。三是建立规划实施、监督和保障措施。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期限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规划范围为千阳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996.9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为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八、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及其他材料等。
(一)规划文本
千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二)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应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规划图(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为准)。
(三)规划说明
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专题研究报告
1.千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2.千阳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3.千阳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格局研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4.千阳县区域定位和产业发展布局研究。(县发改局负责)
5.千阳县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6.千阳县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7.千阳县国土综合整治研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8.千阳县村庄布局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县发改局配合)
9.千阳县县域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研究。(县住建局负责)
10.千阳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研究。(县水利局负责)
11.千阳县县域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县交通局负责)
12.千阳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专题研究(包含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设施等内容)。(县卫健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配合)
13.千阳县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县文旅局负责)
九、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确定的2020年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1年前完成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明确要求,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积极、有序地按计划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部署(2020年1月-2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项经费,公开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2020年3月-10月)。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全面开展规划文本编制,形成文本初稿,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框架搭建。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初步完成规划说明、图集编制以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试运行。根据规划编制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组织评审形成规划成果,向社会公示,形成规划方案、规划文本、图集和数据库。指导编制镇级规划和村庄规划(详细规划)。
(三)审查报批(2020年11月-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咨询;通过网上公告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议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法定程序逐级完成报批。
十、工作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体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等工作,组织协调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脱离原单位,专门研究、协调组织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
(二)经费和技术保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同级保障的原则,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所需经费(未确定)以及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工作进度予以拨付。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国内技术力量雄厚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邀请全国和省内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产业发展、交通市政、历史文化等领域专家、学者提供技术咨询。
(三)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对接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团队,及时将专题研究、技术规程、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向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各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四)确保数据资料安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数据安全等制度,规划编制和信息系统建设涉及的相关数据、图件、报告及技术资料等,非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保重要数据资料安全。
附件:1.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责任分工
附件1
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新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曹广勤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杨晓春 县政府办主任
何红军 县发改局局长
兰惠强 县教体局局长
冯斌锁 县工信局局长
邓斌峰 县民政局局长
冯乾珍 县财政局局长
李 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亚军 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局长
李志政 县住建局局长
闫金贤 县交通局局长
余宏伟 县水利局局长
胡文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乃奎 县林业局局长
吕明强 县文旅局局长
郑维杰 县卫健局局长
王 波 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赵晓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常谦利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林生 县科技局局长
王永杰 县工商联主席
赵宇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红 千湖湿地管理处副主任
汪 辉 县供电公司经理
时建华 崔家头镇镇长
齐维刚 南寨镇镇长
王 飞 城关镇镇长
田平利 水沟镇镇长
马文辉 草碧镇党委副书记
贾国栋 张家塬镇镇长
常艳丽 高崖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职能部门和镇
责任分工
一、相关职能部门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千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各项重点工作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根据规划编制需要主动、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通报本部门涉及规划修编的最新动态、反馈修改和完善规划的意见与建议;提出本部门的发展目标与策略,制定相关政策与规划,参与确定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协助完成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就规划涉及的相关重大事项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支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各项编制、申报、审批、宣传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具体工作职责与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发改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谋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思路,提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清单;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产业园区发展的新设想及千阳县未来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提出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思路和设想;提供《规划》涉及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数据和资料。
县教体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提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发展、大型体育设施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教育设施布局、体育设施布局、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供全县商业、商务发展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相关科技领域发展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出工业发展方向等意见,参加产业行业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策略、产业空间布局、近期重大工业项目安排研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供行政区划相关材料;参加社区建设、服务养老设施等研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经费保障;提出全县金融产业发展、国有企业发展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配套金融政策;参加产业规划发展研究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审查、规划报批等工作。与省市主管部门衔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深化完善有关专题研究,协调汇总各项专题研究成果。
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三区三线”的划定研究工作、参加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大气环境与通风廊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研究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全县重大市政道路、旧城改造等方面基础数据和规划;提出全县地下空间利用和发展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供全县基础设施等方面基础数据;参加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道廊道建设、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研究工作,撰写规划中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人防规划篇章;共享新建商品住房交易相关资料,研究制定住房发展规划目标。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与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城市燃气、绿地系统、公园广场、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设施等研究工作并提出行业发展设想,撰写空间规划中市政设施、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城市燃气、绿地系统、公园广场、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设施规划篇章。
县交通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全县交通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区域协同发展、铁路枢纽布局、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全县水利近远期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水利发展、河湖水系、防洪排涝体系研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提供乡村发展策略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评估和优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参加“三区三线”的划定研究工作,参加湿地水系划定等研究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文物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文化设施布局、旅游服务设施布局、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全县卫生健康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供全县医疗卫生相关资料,参加卫生事业及卫生设施发展、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提供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发展规划;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出园区发展战略与策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行政审批改革等相关工作的新规划、新设想。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全县救援、消防救援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重大公共安全设施布局等研究工作,撰写空间规划中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相关材料。
县科技局:负责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县域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新技术发展及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
县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管委会: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提供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规划;提出《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提出园区发展战略与策略。
县公安局: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有关资料;参与城镇化趋势研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综合交通规划、交通安全隐患等综合治理研究工作。
县千湖湿地管理处: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湿地规划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湿地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提供本部门相关基础资料,参加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工作。
二、各镇责任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编制规划所需的各项资料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设想,同时核对并反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控制要素和指标要求,要积极筹划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争取早启动、早完成,及时落实县级空间规划的各项指标,形成一张完整的全域规划蓝图。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千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 |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