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3-00055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9-20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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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千政办发〔2023〕35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千阳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办法
按照省、市“三个年”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四年”活动安排部署,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23〕26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扎实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镇(7个):崔家头镇、南寨镇、城关镇、水沟镇、草碧镇、张家塬镇、高崖镇;
2.县级部门、单位(38个):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招商局、供销联社、县残联、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国网千阳供电公司。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工作专班、配备专职人员情况;党组会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通过专题会议、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情况。
2.《千阳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相关改革任务的安排部署、工作机制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情况;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促进惠企便民政策落实情况;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按要求向县营商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台账、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信息材料等情况;县级《工作简报》信息采用情况;按要求参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培训等情况。
4.调研暗访通报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调研督导、明察暗访活动中,相关任务推进缓慢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参加省、市、县“大调研”活动情况。
5.亮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工作被中办、国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表扬情况;中省市《工作简报》等相关刊物信息采用情况;相关做法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情况;积极承办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调研、会议等活动情况。
6.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经验做法被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借鉴情况;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落地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成果运用
各镇、县级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附件2),围绕组织领导、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推进、亮点工作、复制推广借鉴等情况,形成考核情况报告并附佐证资料(报告格式体例见附件3),于12月8日前报县营商办。县营商办根据报送的资料,结合日常管理、调研暗访、实地核验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提出等次意见,最终形成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按程序报县考核办,同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表彰先进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开展,充分认识考核工作对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开展的积极意义,紧盯营商环境突破年目标任务,全面掌握考核指标情况,对标对表补足差距。
(二)指定专人负责。各镇、县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积极配合县营商办开展考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分管领导及联系人信息(附件4)于9月20日前报县营商办。
(三)提高报送质量。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及考核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各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上报情况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联系人 :刘子孟、安琳,电话:4241655,邮箱:qyxzfysb@163.com)
附件:1.镇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2.县级部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3.考核情况报告格式体例
4.分管领导及联系人信息
附件1
镇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组织领导 情况 (10分) |
是否建立工作专班,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3分,每少一人扣1分) |
党委会、领导办公会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是否有记录或笔记(每次记录或笔记得0.5分,最高得4分) | |
通过专题会议、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情况(每次得0.5分,最高得3分) | |
《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推进情况 (45分) |
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机制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8分) |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7分) | |
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情况(4分) | |
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促进惠企便民政策落实情况(4分) | |
加强镇域企业营商环境建设情况(4分) | |
“三送一解”“双包一解”活动开展情况(4分) | |
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情况(4分) | |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7分) | |
一把手“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开展情况(3分) | |
日常管理 情况 (15分) |
按要求向县营商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台账、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信息材料等情况(8分,未及时报送或未报送每次扣0.3分) |
县级《工作简报》(每篇0.3分)信息采用情况(最多5分) | |
按要求参加国家、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培训等情况(2分,未按要求参会的每次扣0.5分) |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调研暗访 通报情况 (10分) |
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产生不良影响情况(每次扣1分,最多扣3分) |
调研督导、明察暗访活动中,相关任务推进缓慢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情况(每次扣1分,最多扣2分) | |
参加省、市、县“大调研”活动情况(相关工作人员每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调研报告得1分,最高5分) | |
亮点工作 情况 (10分) |
中办、国办(1分),国家部委(1分),省委、省政府(0.5分),市委、市政府(0.3分),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表扬情况(最多3分) |
中省市《工作简报》等相关刊物信息采用情况(每篇1分,最多3分) | |
省委省政府(1分)、市委市政府(0.5分)领导批示肯定情况(最多2分) | |
积极承办省(0.5分)、市(0.3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调研、会议等活动(最多2分) | |
复制推广 借鉴工作 情况 (10分) |
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3分) |
经验做法被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借鉴情况(最多3分,国家和省、市每有一项分别得1分、0.5分 、0.3分) | |
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落地情况(最多4分,每落地1项得0.5分) |
附件2
县级部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6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组织领导 情况 (10分) |
是否建立工作专班,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3分,每少一人扣1.5分) |
党组会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是否有记录或笔记(每次记录或笔记得0.5分,最高得4分) | |
通过专题会议、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情况(每次得0.5分,最高得3分) | |
《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推进情况 (45分) |
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机制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10分) |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8分) | |
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情况(5分) | |
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促进惠企便民政策落实情况(4分) | |
“三送一解”“双包一解”活动开展情况(4分) | |
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情况(4分) | |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7分) | |
一把手“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开展情况(3分) | |
日常管理 情况 (15分) |
按要求向县营商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台账、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信息材料等情况(8分,未及时报送或未报送每次扣0.3分) |
县级《工作简报》(每篇0.3分)信息采用情况(最多5分) | |
按要求参加国家、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培训等情况(2分,未按要求参会的每次扣0.5分) |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调研暗访 通报情况(10分) |
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产生不良影响情况(每次扣1分,最多扣3分) |
调研督导、明察暗访活动中,相关任务推进缓慢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情况(每次扣1分,最多扣2分) | |
参加省、市、县“大调研”活动情况(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每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调研报告得1分,最高5分) | |
亮点工作 情况 (10分) |
中办、国办(1分),国家部委(1分),省委、省政府(0.5分),市委、市政府(0.3分),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表扬情况(最多3分) |
中省市《工作简报》等相关刊物信息采用情况(每篇1分,最多3分) | |
省委省政府(1分)、市委市政府(0.5分)领导批示肯定情况(最多2分) | |
积极承办省(0.5分)、市(0.3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调研、会议等活动(最多2分) | |
复制推广 借鉴工作 情况 (10分) |
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3分) |
经验做法被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借鉴情况(最多3分,国家和省、市每有一项分别得1分、0.5分 、0.3分) | |
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落地情况(最多4分,每落地1项得0.5分) |
附件3
考核情况报告格式体例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包括被中办、国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批示肯定的;有关改革举措被国家、省、市复制推广、宣传报道的;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其他改革亮点工作成效)。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出台的政策文件、印发的配套措施、建立的工作台账等;召开的工作推进会、现场会等;推进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建立的工作推进机制,开展的督导检查、调研暗访、宣传培训,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含工作推动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情况,不少于500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附: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4
分管领导及联系人信息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抄送:市职转和营商办。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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