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4-00089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3-04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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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办发〔2024〕7号 |
千政办发〔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双管”单位:
《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切实加大地下水综合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地下水无序开采,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陕水资发〔2023〕30号)《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宝水发〔2023〕4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2022年度全县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地下水取水工程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办理、计量设施安装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自备井分布情况,核查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合规性。通过依法整治突出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实现规模以上(管径≥20cm的灌溉机电井或者日取水量≥20m3的供水机电井)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办理全覆盖,工业、生活、服务业等地下水取水口监测计量全覆盖(地下水年许可5万m3以上的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超采区地下水位逐步回升稳定在合理区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且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自备井全部封停(特殊用水除外),促进地下水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本次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范围为:县域内所有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水资发〔2022〕13号)等有关要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排查核实、分类整治、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4项任务。
(一)排查核实。按照行政管理区域,以镇级行政区为单元,按照行业管理原则,以取用水行业为类别,采取双线排查形式,开展全县工业、农业、服务业、餐饮业和基建工程、人饮工程地下水取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摸底排查工作,核查完善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取水许可办理、计量设施安装、封停报废以及城市管网覆盖区地下水取水工程封停情况等,建立取用地下水管理台账。
责任分工:各镇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工信局负责混凝土搅拌、铸造、洗砂、洗车等行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包括公办、私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采矿行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及采矿工程疏干排水基本情况(2019年至今)摸排整理。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和基建工程疏干排水基本情况(2019年至今)摸排整理。县水利局负责人饮工程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农业园区等所有涉农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文旅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和酒店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洗浴行业和下属医院、卫生所等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畜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千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行业所有取水户地下水取用水信息摸排整理。
(二)分类整治。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登记结果,依据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梳理复核地下水取水工程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根据梳理复核结果,将地下水取水工程划定为保留类、整改类、退出类,建立信息台账。(保留类主要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正常运行的各类地下水取水工程。保留类应做好数据复核整理,明确各类数据信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退出类是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属于禁止取用地下水范围的各类地下水取水工程。退出类应依法依规予以封停或者回填,纳入封废登记信息系统。整改类是指除保留类和退出类外,存在问题且需要整改的各类地下水取水工程。整改类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依法依规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依法予以保留的,纳入常态化信息系统。)
重点整治以下情形: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超取水许可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律不得新增取水;在超采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且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现有地下水取水工程依法依规限期封停(特殊用水除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已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经供水主管部门认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取水许可延续。
3.应当安装监测计量设施而未安装的,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取水口监测计量有关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故意破坏计量设施、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暂不具备安装计量设施条件的农灌机井,做好登记信息统计,实现一井一户一卡一码,逐步推进以电折水等政策落实。
责任分工:县水利局负责信息复核梳理,提出整治措施;各镇、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落实整治措施,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取水、取用水不规范、违规审批、城市管网覆盖区地下水取水工程是否封停、监测计量是否到位、以电折水是否落实等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通报。
(四)建章立制。县水利局和各镇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所属行政区内的各类地下水取水工程基本情况按要求进行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数量、规模、分布、位置、能力、效益及其运行状况等。县水利局建立县级地下水取水工程信息数据库和资源共享机制,形成规范、权威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信息平台。针对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地下水取用水管理。
三、实施步骤
2024年2月份正式启动,2024年11月底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底)
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县区的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动员部署、开展工作。由县水利局组织全县各镇、各行业主管单位技术骨干进行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业务培训活动。
(二)核查登记阶段(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底)
2024年3月底前完成各类信息核查整理。各镇、各行业主管单位将辖区内各类信息核查成果报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登记台账”,解决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不实、底数不清等问题,核实地下水取水工程数量、规模、取用水量、计量设施安装等情况,健全基础信息库。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4月1日-2024年8月底)
2024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根据核查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开展问题整改,逐一核查落实,形成整改台账。各镇、各行业主管单位将整改台账上报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整改成果”,根据核查问题,分类施策,抓好落实,限期整改,形成成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底)
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各镇、各单位地下水保护管理职责,完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健全地下水管控长效机制。
(五)督导检查
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小组,对全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核查登记、整改落实、总结提升等各个阶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此次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细工作举措。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镇要充分认识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分类组织实施。各镇在调查核实、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密切联系县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过资源、数据共享等方式,全面了解驻地农业种养殖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生产生活用水情况,有的放矢、点面结合,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各行业取用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全覆盖做好核查登记,既要依法开展地下水清理,又要统筹企业用水实际需求,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出整治要求和标准。对不规范取水等行为要采取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督促限时清理整改、强力推动依法取缔等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执法联动,严肃监督力度。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报制度,动态更新工作进展,各镇每月3号前向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逐步有序推进。各镇、各相关单位对违法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在清理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矛盾突出、问题尖锐的区域或整治对象,积极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严厉打击、形成威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县水利局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地下水管理不力的镇、部门和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督促落实,把在工作开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工作不力的,将按照干管权限,上报到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1.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统计表
附件1
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湛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张 静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志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 佳 城关镇镇长
苏 强 南寨镇镇长
王建新 崔家头镇镇长
李潇洋 张家塬镇镇长
齐雪艳 水沟镇镇长
胡 雄 草碧镇镇长
戴 鑫 高崖镇镇长
任义军 县工信局局长
吕明强 县教体局局长
冯海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建刚 县住建局局长
余宏伟 县水利局局长
胡文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杰 县文旅局局长
李松祥 县卫健局局长
赵晓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东奇 千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小杰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石 峰 县畜产局局长
高居芳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余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高居芳同志兼任,负责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17-4241635
联系人:白 彬 13772650051
蒲雅丽 1587769253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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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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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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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行业类别 |
取用水类型 |
是否办理取水许可证 |
取水口坐标(自备水源填写) |
取水许可证号 |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 |
许可水量(立方米) |
2022年度实际取水量(立方米) |
是否安装量水设施 |
量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取用水区域 |
备注 | ||||
自备水 |
自来水 |
非常规水 |
其它 |
管网覆盖内 |
管网覆盖外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