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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4-00091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7-12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2 15:33:49

千政办发〔2024〕26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有效促进全县砂石资源规范有序管理,切实保障水生态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和生态健康。

二、行动目标

坚持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零容忍”,集中力量和时间,采取县镇协同、联合执法等形式,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监督执法,打掉一批涉砂非法分子,清理一批隐藏组织分子,摸排一批疑似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好砂石管理秩序,确保河道非法采砂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三、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关于成立千阳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千政办函〔2023〕19号)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日-7月5日)

各镇和县水利局要利用各类媒体渠道、车载喇叭等在城区和镇村开展宣传教育。各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本辖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上报县公安局,抄送县河长办(县水利局)。各镇通过村组会议、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县镇河长办公示举报电话,主动搜集违法行为线索,快速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6日-7月25日)

各镇河长制办公室要统筹辖内工作力量,镇村河长深入辖区逐河道开展调查摸底,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案件线索,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全力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属于违法违规或构成犯罪的,要详细记录案件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水利局,紧急案件可先直接电话报告(县公安局电话:4241009,县水利局电话:4241635),随后进行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7月26日-7月31日)

各镇全面回顾总结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认真梳理工作短板,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后期管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治理长效机制,有力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协调发展。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要于8月31日前,向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抄送县河长办(县水利局)。

五、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非法采砂作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要内容,已纳入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充分认识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抓好落实,确保本次行动实现既定目标。

二要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项整治责任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组织专门力量立即开展河道内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各镇总河长、河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靠前指挥,扎实部署,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全力协助各镇加强辖内河湖管理工作。县河长办要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常态化开展督导问效,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问题严重的要提请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要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采取有奖举报、监督热线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当日受理群众举报,对符合举报处理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严格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切实保护举报人利益和人身安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义务监督员作用,收集了解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营造人人爱护河道、自觉维护河道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千阳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案件信息表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

                    千阳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案件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案件线索发现时间

案件线索发现地点

  线   

违法违规人员姓名及住址





















注:案件线索可预先电话上报,随后以此表上报县公安局和县水利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