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5-00029 |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8-13 |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推进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办发〔2025〕2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现将《千阳县推进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千阳县推进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22〕2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爱国卫生暨健康宝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有效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统筹解决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高效融合发展,为奋力谱写千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各镇人民政府
1.将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2.持续推进健康镇、健康村庄、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
3.督促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动员群众参加健康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村庄。
5.积极开展健康镇创建工作。
6.开展发展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
(二)县级部门(共性任务)
1.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2.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建设,加强职工健康体重管理。
3.开展发展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
4.鼓励建设职工健身活动场地,落实工间操制度,提升全民健身意识。
5.每两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评估。
(三)县政府办
将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融合发展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大事项。
(四)县卫健局
1.调整优化全县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专家参与健康影响评估、重大健康政策调整论证、健康宣讲等工作。
2.牵头组织开展发展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
3.牵头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控烟限酒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传染病防控行动、地方病防控行动、健康细胞建设行动、健康保障完善行动、健康体重管理行动。配合落实其他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4.制定完善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19项行动任务清单和主要健康指标清单,定期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培育典型。
5.开展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主要健康指标监测和工作评估,每年3月底前将评估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
6.常态化发布健康科普知识,持续宣传“健康素养66条(2024版)”。组织实施健康科普配送、健康巡讲、健康义诊活动,每年4—9月开展健康教育进广场、进社区(村)活动。
7.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推进8类健康细胞建设,牵头抓好健康医院建设。扎实推进医防融合慢病管理、健康体重管理等重点工作。
8.统筹推进健康县区、健康镇建设,完善健康政策,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
(五)县财政局
将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预算。
(六)县发改局
将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七)县住建局
1.深入实施城市精细治理行动,聚焦市容秩序、绿化提升、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空中线缆、停车秩序、公厕改造、交通秩序“八大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整治,打造整洁有序、美观舒适的城市环境。
2.配合落实全民健身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等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八)县农业农村局
1.牵头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和健康村庄建设。
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厕所革命、垃圾整治、污水治理、绿化美化、村貌提升”五大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配合落实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等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九)县教体局
1.牵头推进全民健身行动、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学校建设。
2.配合落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等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十)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1.牵头推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2.配合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健康乡村建设行动等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十一)县残联
1.牵头推进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2.配合落实全民健身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等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十二)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人武部、县工信局
1.牵头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2.配合落实相关健康行动工作任务。
(十三)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县人武部、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定期分析健康指标完成情况,针对性开展健康专项提升行动。每年3月底前向县卫健局上报健康指标监测结果。
(十四)其他相关部门
落实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相关行动工作任务(行动名称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进一步夯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方责任”,把“健康优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堵点难点,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县人民健康,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健康支撑。
附件: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19项行动
附件
爱国卫生暨健康千阳19项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协
二、合理膳食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全民健身行动
牵头部门: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县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四、控烟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烟草公司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科协、县残联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供销联社、县科协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科协、县残联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教体局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牵头部门:县残联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红十字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科协、县工会、县红十字会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产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科协
十六、健康细胞建设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妇联、县人武部、县教体局、县工信局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科协
十八、健康体重管理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妇联、县人武部、县教体局、县工信局
十九、健康乡村建设行动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责任部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