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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6-00010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4-21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千阳县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政办函〔2026〕6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千阳县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1 17:2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流动儿童、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县政府决定,建立千阳县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关爱帮扶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组成人员

协调机制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统计局、医保局应急管理局、残联组成协调机制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联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机制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并指定一名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人员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报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上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全力维护好每一名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召开,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享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相关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把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儿童主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作用,建立常态化走访排查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21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