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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6-03-31 18:00:00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推动清单在我县落地实施,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抓实新一批重点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整合跨部门资源、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反复跑”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12号)。

三、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2026年3月10日,接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参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12号)文件,结合千阳实际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6条,逐条校对修订,于2026年3月31日正式印发《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千政办函〔2026〕4号),新一批清单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在县级层面既涵盖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等赋能发展的“大事”,也包含育儿补贴申领等贴近生活的“小事”。具体内容共有经营主体事项(共6项)个人事项(共7项),由民政局10个部门牵头实施,21个职能部门协同办理,整合子事项65项。与中省市发布的事项清单相比,千阳县县级清单因权限问题,将“海船开航”这1个一件事明确进行权限标注。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