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我局核准,决定对县妇幼保健院增加执业地点予以许可,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千阳县妇幼保健院中心敬老院医务室
增加地址:千阳县开发区9号(千阳县中心敬老院院内)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急诊医疗科、康复医学科
特此公告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