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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07 16:2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任命:

石  峰同志为千阳县民政局局长;

王  飞同志为千阳县财政局局长;

邓斌峰同志为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国华同志为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小杰同志为千阳县畜产局局长。

免去:

邓斌峰同志千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元锋同志千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赵晓华同志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小杰同志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石  峰同志千阳县畜产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