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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3 15:25:16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千阳县规划区域,为东至千川村,北至台塬及G344过境线,西至段坊河,南至龟山,用地呈组团状,面积14.68hm2,人口大约为4.0万人。其中1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3.05km2,占总规划面积的21%,覆盖人口为0.78万人;2类区划分为3个区域,总面积为5.9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41%,覆盖人口为2.62人;3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5.64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8%,覆盖人口为0.5万人。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一)中心城区内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中心城区外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可按以下要求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c)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d)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总面积为3.05km2,占总规划面积的21%;覆盖人口为0.78万人,划分为2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1)城北1类区:东至东规划线、南至宝汉高速、西至宝平路、北至北规划线。区划面积为1.76km2,区划人口为0.48万人。

(2)城南1类区:东至东规划线、南至南规划线、西至西规划线、北至宝中铁路。区划面积为1.29km2,区划人口为0.3万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总面积为5.9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41%;覆盖人口为2.62万人,划分为3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城南2类区:东至东规划线、南至宝中铁路、西至西规划线、北至千河河堤。区划面积为1.87km2,区划人口0.89万人。

(2)城中2类区:东至千凤公路+环城东路、南至千河河堤、西至千河河堤+新建路、北至人民西路+宝平路+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2.57km2,区划人口1.25万人。

(3)城东2类区:东至东规划线、南至南规划线+千河河堤、西至千凤公路+环城东路、北至北规划线+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1.55km2,区划人口0.48万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总面积为5.64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8%;覆盖人口为0.6万人,划分为2个区域,分别为城西3类区、城南3类区。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区划结果为:

(1)城西3类区:东至新建路、南至人民西路+千河河堤、西至千河河堤+西规划线、北至宝平路+北规划线。区划面积为5.14km2,覆盖人口为0.5万人。

(2)城南3类区:东至千阳连接线+冉家沟村、南至环城南路+宝汉高速出口延伸段、西至西规划线+千阳连接线、北至宝汉高速收费站+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0.5km2,覆盖人口为0.1万人。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交通干线总长度为20.1km。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共计11条道路,具体路段名称如下表:

表1  4a交通干线情况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路长(米)

路宽(米)

1

文化路

主干线

滨河路-燕伋大道

1100

31

2

滨河大道

主干线

燕伋大道-千河大桥

1050

25

3

环城东路

主干线

千河大桥-北环路

1500

26

4

环城南路

主干线

区域规划边界-宝平路

3800

25

5

宝平路

主干线

创新大道-千平路

7800

28

6

千阳连接线

主干线

环城南路-宝平路

1500

28

7

新建路

主干线

宝平路-滨河路

1050

30

8

燕伋大道

主干线

宝平路-燕伋大桥

230

44

9

南关路

主干线

环城东路-什坊街

1100

26

10

宝汉高速

G85

千川村-段坊河

4500

15

11

水桥巷

主干线

环城东路-北环路

1500

30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标准,共计1条铁路,为宝中铁路(仅建成区域路段)。

表2  4b类交通干线情况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1

宝中铁路

千川村-段坊河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不仅与交通干线以及相邻1~3类功能区的距离有关,而且还与紧临交通干线两侧的建筑物高度有关。对于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为二层及以下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见表3。


表3  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


公      路

铁路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高架

高路堤

55m

40m

25m

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的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相对

水平

50m

35m

20m

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低堑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

45m

30m

15m

表3仅用于紧临交通干线相对是二层及以下建筑物时确定4类区域的距离,不适用于相对是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区域。

当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高于3层及以上时,其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定为4类区,该建筑物另一侧及其后的区域则属于相应的1~3类区域。

千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图1。

图1   千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