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辖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销售、使用市场秩序,从源头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切实改善县域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5月7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住建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精准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执法人员重点聚焦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高频原辅材料,覆盖建材销售市场、印刷包装企业、建筑工地耗材经营门店等重点经营主体和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流通、使用环节 VOCs 原辅材料合规性问题,杜绝不合格高污染产品流入市场、投入生产使用。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核查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基础证照信息,检查商户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产品合格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资料,核实产品是否标注完整的产品信息、执行标准、VOCs 含量参数,严查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过期变质的三无产品。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家、使用企业2家,建筑工地3个,辖区 VOCs 原辅材料市场合规水平显著提升,源头污染管控成效明显。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 VOCs 原辅材料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 VOCs 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遏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为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