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治霾办函〔2018〕19号
县食药监局:
根据《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千阳县2017年可吸入颗粒(PM10)重点整治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关中地区大气防治专项督察工作组近期对我县的督察检查工作中通报了以下问题,请你局立即查处整改,并于6月2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治霾办。
1.学生及教师食堂油烟净化装置2015年安装至今未清理,运行不正常,油烟污染严重。
2.食堂使用燃煤。
千阳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抄送:组织部长屈亚奇,副县长梁永明。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教体局。
千阳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