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期限、定位
①规划范围:陕西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549.19hm2,包括绿色建材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农业生态食品产业园三园。其中绿色建材产业园位于千阳草碧镇,距千阳主城区15.9km,规划范围东至国道344线、西以千阳海螺水泥公司为界、南至创业一路以南800m,北以千河大桥以北470m为界,规划面积215.93hm2;新能源产业园位于千阳西新区,距千阳主城区3.3公里,规划范围东至燕伋大道、西至段坊河一线、南至千河、北至国道344线,规划面积276.01hm2;农业生态食品产业园位于千阳南寨镇,距千阳主城区约6km,规划范围东以龙泉寺新村为界、西至新西村、南以宝汉高速以北388m为界、北至南寨镇镇区,规划面积57.25hm2。
②规划期限: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③规划定位:绿色建材产业园发展绿色产业模式,打造注重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省级百亿级工业创新转型示范基地;新能源产业园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形态,利用生态优势,打造百亿级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农业生态食品产业园发挥特色农产品主导项目优势,农业良种研发繁育,打造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
(2)规划布局
规划区遵循城区、园区、景区、农区“四区融合”的规划理念,绿色建材产业园形成“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新能源产业园形成“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农业生态产业园:形成“一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3)规划目标
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现三个百亿级产业基地,成为宝鸡主要工业园载体之一。实现实业立县,工业强县,全面融入关中副中心一体化建设,打造关中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打造“产业强、百姓富、山水秀、人文美”的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其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宝鸡市“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规划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且全部位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规划区规划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园区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气、企业工艺废气及锅炉烟气等。其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等,各项污染因子满足标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地表水环境:绿色建材产业园依托草碧镇污水处理厂,新能源产业园依托千阳县污水处理厂,农业生态食品产业园依托食品园区污水处理站。根据预测,各个污水厂排水至下游断面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水功能区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入园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使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确保规划实施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入园企业严格控制企业废水无组织泄漏,加强对于污水输送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并严格做好防渗处理等防范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对可资源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千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
⑤环境风险:规划园区通过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避免和减轻环境风险。
(3)规划的环境可行性
总体来看,规划区符合上层规划的空间发展指引,规划发展目标与定位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区域资源环境条件,规划区内现状产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及较好的自然环境为规划目标的实现亦提供了基础。因此,本规划的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合理的。
根据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规划实施后水资源、土地资源可承载规划产业及人口发展规模。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陕西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发展目标基本合理;与陕西省、宝鸡市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区域水、土地等资源及大气环境容量可满足规划实施需求。规划区占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规划方案选址、规划区布局及产业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在采取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环评建议的各种环保措施和方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规划区内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内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规划编制机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 称: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宝鸡市千阳县创新大道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917-4249253
电子邮箱:qyxcyy@@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9-68661270
电子邮箱:348308783@qq.com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下方链接自行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ac7aGw3YL8ym2RZTstWcg 提取码:20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