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卫健函〔2023〕61号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千阳县公共场所“四小”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卫监所,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2021版)》、公共场所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按照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为重点推进落实好公共场所“四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卫生管理和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千阳县公共场所“四小”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8日
千阳县公共场所“四小”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2021版)》、公共场所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按照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为重点推进落实好公共场所“四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卫生管理和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四小”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四小”卫生许可率100%、监管覆盖率100%、“四小”经营者卫生管理标准知晓率100%,所有“四小”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三个统一”。即:统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式样和公示位置,统一警示性标识标签的张贴,统一按照市卫健委编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指南》示范文本规范卫生管理档案。
(二)纠治突出问题。一是着力纠治经营资格不合法、证照不齐全或超过有效期限、卫生档案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二是着力纠治未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卫生信誉度等级等卫生监督信息,以及未按照规定落实年度卫生检测等问题;三是着力纠治环境卫生不整洁,公共卫生间持续保洁不达标,公共区域控烟要求不落实等问题;四是着力纠治卫生设施设备损坏后不及时更换,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五是着力纠治公共场所通风效果不好、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六是着力纠治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知晓率低、卫生技术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背街小巷“四小”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四小”行业开展精细化拉网式检查,切实摸清数量、分布、持证、卫生管理等情况,确保将“四小”行业所有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点。维护好“四小”行业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本底,为集中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集中整治。县卫生监督所要集中力量、集中时段,组织开展“四小”行业集中整治。对卫生状况较好的“四小”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四小”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督促达标;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视情形或降低量化等级,或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强化协管巡查。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扎实高效落实公共场所协管巡查职责,确保辖区内“四小”场所有问题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治。
(四)强化主体责任。在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的同时,切实帮助其熟悉掌握卫生管理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监督检查中,要做到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并重,手把手帮助“四小”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升卫生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成效。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5月10日前)。
县卫生监督所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附件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部署安排,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多途径摸排辖区“四小”底数,多种方式加强社会面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10日—5月31日)。
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创建职责与任务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四小”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卫生状况较好的单位落实日常巡查。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单位要紧盯问题整改,加密检查频次,确保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改依然达不到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6月1日—12月31日)。
以巩固提升全县公共场所“四小”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为目的,以确保我县“四小”行业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高线达标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
五、工作机构
为全力做好公共场所“四小”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监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卫健局公卫监督股和县卫监所卫生监督员为成员的千阳县公共场所“四小”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公卫监督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四小”行业问题易发多发,是国家卫生县复审中的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四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把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作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严格对照标准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有效开展复审迎检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二)强化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四小”行业卫生管理虽有明确的规范和标准,但不同单位差异比较大,落实起来往往很难做到规范统一。在组织集中整治中要坚持标准不松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县“四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有一个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国卫复审迎检工作的宣传,激发经营者及市民踊跃参与国家卫生县复审“四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