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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5 09:46:48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收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风险较大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1.新型“网红”玩具: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指尖陀螺、臭包、炸包、假水玩具、厨房烹饪套装玩具以及盲盒玩具等。

2.危险文具用品:圆珠笔刀、磁性文具等。

3.儿童纺织产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校服等。

4.婴童用品:婴儿床、游戏围栏、儿童头盔、多功能儿童推车、儿童摇篮摇椅、儿童爬行垫等。

(二)重点问题

重点关注“网红”玩具产品化学危害、物理危害、可燃性危害等问题;文具产品“三无”、警示说明缺失或年龄标识不合理等问题;儿童纺织产品绳带、PH值等安全性指标不合格等问题;婴童用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三)重点领域

重点聚焦校园周边、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电商平台等领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销售单位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夯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销售的产品不会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三无”产品、执行过期标准或未执行标准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有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开展危险文具用品专项治理,对发现的“三无”、警示说明缺失或年龄标识不合理等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追踪溯源。

(三)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加强对列入CCC认证目录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监督检查,在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行为。依法查处列入CCC目录产品但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控机制。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的自查自清,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特别是市场主体资质和CCC认证产品证书的审核,确保资质资格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