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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5-16 14:57:37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公布30周年。为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提升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促进全县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确定为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提升年,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巩固完善服务体系,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拓展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幼健康管理水平和危重医疗救治能力,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确保妇幼健康各项重点工作、民生实事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具体指标。妇幼健康工作考核指标达到中省市要求。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实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孕产妇早期建册管理,规范开展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重症转诊救治和孕产妇死亡报告、实施责任约谈,确保母婴安全。到年底,孕产妇死亡率≤10.15/10万,婴儿死亡率≤3.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2‰。

(二)全面提升妇幼项目服务效能。各单位要深入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优妇女健康促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基本避孕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与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孕产妇叶酸服用率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和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以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5%以上、阳性患儿随访率达80%以上。宫颈癌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全面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各单位要重点围绕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各阶段,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促进工作,以“三免两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为依托,着力预防和控制严重出生缺陷发生。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建立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8月底完成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申报评估工作。

(四)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强化产前筛查技术和婚前医学检查。严格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应用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落实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妇幼健康监测和妇幼信息质量控制;规范和加强妇幼健康公卫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县卫监所要加强妇幼健康领域相关技术服务的监督执法。各单位要严防安全生产风险事件发生,常态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

(五)全面加强科普宣教力度。各单位要继续开展“妇幼健康年”宣传教育活动,以母乳喂养周、“9.12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日为契机,深入社区、镇村、学校开展“三进”活动,传播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知识和理念。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普及妇幼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妇幼健康惠民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管理,统筹做好母婴安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出生缺陷防治等系列质量提升工作,完善细化措施,量化工作任务,确保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现场反馈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每季度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县卫健局。县卫健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抽取3~4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抽查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妇幼健康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制度完善、阵地建设、项目推进、活动方式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深入挖掘工作中的鲜活经验和有效做法,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和创新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妇幼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