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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6-25 11:10:03

近年来,全国因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省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压实责任链条、细化任务分工、加大整治力度,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切实开展本质安全工作,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卫健系统打通“生命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卫健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卫健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吕铁峰担任,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公室干事。工作专班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健系统打通“生命通道”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工作任务

(一)打通“室外”消防生命通道。各单位要聚焦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室外”生命通道,重点清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违法停泊以及私自设置铁桩石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障碍物,确保救援通道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版)》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024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积极联系消防部门,指导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设置,确保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完成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12月底前,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要全部打通。

(二)打通“室内”消防生命通道。各单位要紧盯建筑内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整治、依法拆除。加强对家属楼院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2024年6月底前,各医院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隐患问题要清零见底。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全面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一要开展单位自查,建立自查台账,认真整改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行为,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二要发动基层排查,完善排查清单,各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联合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队、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所监管的小区、逐栋、逐单元进行排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全程参与。三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居民群众举报相关隐患问题和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构建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四要深化专家检查,各单位要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等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加强协调指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各单位在深化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组织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的检查、处罚、整改,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加强动态跟踪,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三)加强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建筑室内外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要组织消防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对所监管小区开展敲门行动,利用业主群、小区集体活动等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配合开展清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30日前)。持续巩固“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确保有序有力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以网格治理为基础,联合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消防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级分类制定计划,确保精准排查、压茬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在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过程中,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严密组织,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坚决守护消防车通道畅通、坚决确保安全疏散条件达标,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保障。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抓好统筹、一体推进,运用好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强化督导,严格追责问效。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把集中排查、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全面核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拳出击、严管重罚,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凡因消防安全责任不实、工作措施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失控漏管或隐患督促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