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中省市招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解决群众在子女入学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千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明强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拴祥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 辉 县教体局正科级督学
闫治行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体局教育股股长 罗永平
县教体局政秘股股长 师云举
县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何 鹏
县教体局人劳股股长 王 龙
县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李 刚
县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王振国
县教体局稳安办主任 王海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总体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县教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县教体局的统筹安排下,负责政策宣传、登记审核、发放录取信息等工作。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托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全县义务段学校服务区范围,监护人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信息,学生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监护人根据子女户籍或住房所在区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实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在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少儿入学;第四批次录取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入学。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在学校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少儿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具有千阳县正式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结合实际居住地,按照招生区域划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
五、片区划分
(一)初级中学:
1.红山中学:本县非农户籍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和高崖镇户籍居民子女;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丰头村户籍居民子女;什坊街以西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什坊街以西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户子女(租住人符合政策规定的租住条件,并与适龄子女户房一致);燕伋、启文集团化办学分流至元明寺小学、城关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城关中学:城关镇千川村、新民村、城内村、西关村、北台村、红升村、段坊村、新兴村、冉家沟村、侯家坡村户籍居民子女以及在上述村购地自建房居民子女;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及张家塬镇辖区户籍居民子女;什坊街以东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租住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
3.南寨中学:南寨镇、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4.寇家河中学:草碧镇辖区和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二)小学:
1.启文小学:千河北岸:望鲁台牌楼以东(国税局家属楼、富强花园、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交警队家属楼、民族花园、乡镇楼、地税局家属楼等望鲁台牌楼以东区域)--宝平路以北--团结路以东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东城区及城郊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七至九组、城内村、北台村、新民村和西关村一至五组居民子女。
2.燕伋小学:千河北岸:望鲁台牌楼以西--宝平路以南--团结路以西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西(包括高崖小区、庙岭小区)城区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宝平路以西)、西关村六至八组、侯家坡村和段坊村一组居民子女。
3.元明寺小学:城关镇冉家沟村和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就近原则)以及城郊需寄宿的居民子女。
4.崔家头镇中心小学: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5.南寨镇中心小学:南寨镇辖区居民子女。
6.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千川村居民子女。
7.段坊小学:城关镇段坊村二至五组居民子女。
8.张家塬镇中心小学: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晖川村、柳家塬村、南湾岭村、寺坡村、双庙塬村、观明村居民子女。
9.文家坡小学:城关镇红升村和张家塬镇新文村、曹家塬村、宝丰村、七一村居民子女。
10.草碧镇中心小学:草碧镇草碧村、罗家店村、邢家塬村、上店村、白村寺村、龙槐塬村、董坊村、坡头村和寇家河村居民子女。
11.水沟镇中心小学: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12.柿沟小学: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和丰头村居民子女。
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以及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小学、初中入学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学生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小学生入学程序:
1.公布学校服务区范围、招录条件等信息。
2.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服务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3.学生监护人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核入学学生资料。
4.依据招录条件录取,公示招录结果。
5.向学生监护人发送录取信息。
6.正式入学,注册学籍。
七、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学生需提供户籍、住房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户籍、住房(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及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3.非户口所在地(外县区)学生需提供户籍和住房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属于优待对象的学生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资料清单,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开展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加强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三)全面保障入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镇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学校要与学区内村组加强联系,精准掌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防出现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和县教体局批准。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