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关于开展2024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9 11:14:55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成果,根据《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陕卫老龄函〔2021〕22号)有关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决定2024年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巩固提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和深化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成果,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动态监督管理,完善服务工作机制,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更多方便和更好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到2024年底,全市90%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将此项工作纳入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县卫健局将督促和指导辖区相关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评,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巩固提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2024年底各医疗卫生单位巩固提升比例达到100%。

(二)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要按照评价标准持续改进,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将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强化医务人员老年患者管理服务能力培训,开展老年医学专业技能、老年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老年人沟通交流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设置标准无障碍设施,畅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完善老年人患者急诊优先就医服务流程,为失能、高龄住院和门诊老年患者提供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等临床药学咨询方面提供优质、便捷、高效、舒适的医疗服务;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作用,聚焦老年群体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在友善文化、友善管理、友善服务、友善环境四个方面协同发力,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各县区要对已建成的医疗机构加强动态监测,进行持续督导,省、市也将定期抽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帕金森病日”“世界阿尔兹海默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老年健康宣传周”和“敬老月”等宣传节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弘扬老年友善文化,营造老年友善环境,积极宣传老年常见疾病预防、营养保健等健康知识,认真开展尊老、助老、护老等活动,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