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对县级部门和中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7.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工作。
8.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
9.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二)内设机构是:
政秘股、业务股、商事登记股、综合事务股、建设项目股、司法事务股。
二、2019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立足职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稳妥推进审批事项划转。市政府批准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18个部门195项(小项315项),7月1日承接市场主体注册业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正式实施。止目前,已划转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畜产局等12个部门115项(小项229)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立了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务服务联络员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行政许可事项技术评审工作办法、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工作办法,明晰了审管责任,规范了运作程序。三是梳理划转事项审批流程。对已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从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梳理,编制办事指南,梳理资料清单,避免了重复提交资料和多次跑路。止目前,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5662件、办结5606件,办结率99%,办理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压缩三分之二以上。
2、主动作为,政务服务网上“高速公路”基本打通
一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对全县33个部门7个镇68个村(社区)的组织机构信息、县级821项和镇村(社区)232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理流程进行完善,开通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二是70%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对县级依申请办理的593项政务服务事项从在线申报、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全流程进行测试核验,实现585项可全程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8.7%,列全市第一。三是70%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窗综合受理。对县级821项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设立3个综合窗口,与部门确认事项受理材料和标准,实现综合受理事项593项,占比72%,走在全市前列。四是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根据各部门2018年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和办理频次,按照“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要求,逐事项与部门商榷,梳理出第一批高频事项100个,9月份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坚持每月督促检查,确保了100个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五是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填报。组织33个部门在全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事项认领,完善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532条,为“互联网+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3、整合力量,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破解
按照“6543”工作法,印发《千阳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方案》,从阵地建设、事项梳理、网络建设、指南编制等四个方面推进镇村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一是推动阵地建设。按照“6统一”标准,在全市率先建成7个镇21个村3个社区标准化便民服务站点。二是按需配置事项。坚持“5贴近”原则,分层次召开事项梳理座谈会3场次,分析梳理确定镇级97项、村级82项、社区58项便民服务事项。三是联通镇村网络。坚持“4把握”要求,通过专网和VPN方式将电子政务外网联接到全县7个镇、65个村、3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试点“村(社区)受理---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审核---村(社区)办结”网上办理流程,镇村政务服务网在全省率先实现互联互通。四是编制办事指南。坚持“3集中”思路,组织召开指南编制培训会,按照统一封面和目录、清单和名称、材料和样表的要求,印制装订办事指南,统一发放到镇村,规范窗口操作程序,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破解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4、优化机制,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一是开设商事登记窗口。工商注册业务移交后,在县政务大厅设立3个商事登记窗口,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快速送达”工作模式,解决了企业开办多头跑等问题。二是推行口述办照模式。申请人仅提供身份证原件,不用提交其他纸质申请材料,只需口述所要办理证照的事项,全程由工作人员在系统内办理,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止目前“口述办照”832件。三是深化网络微信办照。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实现注册登记全流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并可在手机微信端进行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在后台审批制证,申请人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不跑一次路、不花一分钱就能拿到营业执照。止目前网络微信办照133件,占比14%。积极开展城区内免费送证照上门服务,累计为企业和群众上门送证100多次,受到社会好评。四是推行一人通办制度。实行“审批合一、一人通办”模式,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了立等可取;持续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不断精简材料,推行简易注销,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注销做到即时注销,为企业和群众节约了时间。止目前,全县新增市场主体996户,增长23%。五是实行免费刻章服务。制定《关于为全县新增企业开展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的通知》,7月以来,累计为57户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269枚,为企业节约开办资金43040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1个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0人。(人员图如下:)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98.3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8.39万元。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39万元,占总收入的9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7.1%。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85.6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2.76万元)。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85.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5.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99.96%;项目支出0.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4%。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3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行政运行(2010301)支出79.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5.69万元,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出国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本年共接待7批次23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0.17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0.03万元。
六、2019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39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行政运行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属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没有上年对比数字。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当年无购置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