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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9-10 16:58:23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千政办发(2015)98号文件规定,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执法维权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8、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全县职业教育与技能人才建设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5个股室:政秘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培训股、社会保障股。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2019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全市人社工作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工作大局,牢牢扭住“稳就业、强社保、揽英才、保权益、助脱贫”五大目标,凝心聚力、务实苦干,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扎实推动就业扶贫工作,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壮大人才队伍总量,全面落实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高线达标、超额完成,全县人社事业迈入了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千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本级)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4个下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3

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50名;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13人,参公事业13人,事26人。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休人员11人,已全部移交养老保险机构管理。(人员图如下:)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4732.7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84.3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548.35万元,较上年2688.51万元增加2044.23万元,增长76 %,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4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10.27万元,占总收入的90.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38.08万元,是财政拨入的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占总收入的9.6%。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451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73万元,较上年925.67万元减少64.94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支出3658.24万元,较上年1577.84万元增加2080.4万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项目资金支出力度。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4518.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60.7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19.0%;项目支出3658.2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全县公共就业工作各项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1.0%。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0.27万元,较上年 1917.86万元增长2192.41万元,增长114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27万元,比上年  1919.80万元增长2190.47万元,增长114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0101)行政运行285.97万元,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0万元,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管理;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113.25万元,用于劳动就业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613.0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199)30.38万元,用于再就业市场管理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4)11.63万元,用于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离休费及其他费用。

    (2080799)881万元,用于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

    (2089901)2010万元,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费用。

    (2130599)54.7万元,用于全县所有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支出。

    (2130899)49.46万元,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2210201)45.90万元,用于全系统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747.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8.60万元,较上年715.35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千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机构改革划转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80万元,较上年40.78万元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资经费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103.96万元,较上年134.76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全系统各单位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35万元,比上年7.99万元减少58.07%,主要原因是全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6.06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规范支出;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比上年1.93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本年共接待17批次129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减少80.53%,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控培训规模与次数。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9年度人社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0.27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1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12 %,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

  1.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当年无购置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