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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9-14 14:08:46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牵头拟订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规划、政策意见;负责制订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全县专利申请与授权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专利奖励政策;接受委托开展专利执法;负责全县专利技术实施、交易工作的指导;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6.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7.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

8.负责组织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物价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制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举报工作,指导社会价格监督活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

10.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5.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全县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组织指导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内设10个股室:政秘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市场商广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二、2019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监管机制,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先后3次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县人大、县政协组织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全县食品安全工作2次。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并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牵头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与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多措并举,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开展风险监控,强化源头监管。对全县700多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推进“三小”(小餐饮、小食品摊贩、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制定《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抽检食品368批次,合格批次363批次,合格率98%,发布抽检情况公告11期。持续推进“明厨亮灶”,目前全县40户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已达100%。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以食品生产企业及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桶装饮用水、粉丝粉条、面制品、糕点生产加工企业、酒类市场等生产环节专项整治4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70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与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70份;以食品批发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为重点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春节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端午节节令食品、夏季餐饮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中秋国庆市场、“五毛食品”、“辣条食品”、保健食品、非洲猪瘟排查等专项整治1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36户次;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网络餐饮店、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开展餐饮环节专项督查和备案指导,在元旦、春节和中、高考期间分别召开了提供“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和有接待考生就餐任务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考生就餐点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会,专题进行餐饮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制定方案,确定专人,先后13次为县上“两会”、苹果大赛、自行车大赛等大型活动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第四轮国卫复审期间,将城区466户小餐饮分为5个片区,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工作人员每人包5-6户、人盯户的办法,实施精准监管。7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督导经营户防制病媒生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受到复审组、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肯定。三是突出重点,着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把日常监管与集中专项整治、学校(托幼机构)自查与监管部门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许可与备案登记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加强对学生“小饭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时公示“小饭桌”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大宗原材料和餐饮具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全面掌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现实状况,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切实重视食品安全,明确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与教体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举办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培训会,对80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培训。督促学校(托幼机构)不断完善食堂基础设施,探索建立“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平台”。目前,全县已有11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安装了“阳光厨房+智慧监管”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现了后厨情况实时监控。

(三)聚力推进市场乱象治理,市场竞争秩序明显规范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制定《行业治乱实施方案》,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落地见效;聚焦“保健”市场乱象,联合开展“保健品”市场百日联合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重点场所、区域35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3次,查结案件12个;聚焦汽车消费领域乱象整治,检查家用汽车销售企业6户、维修及零配件销售企业156户;聚焦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联合开展了2019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行动、传销涉稳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或者假借扶贫、创新、均富、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聚焦打假治劣等专项整治,检查商场(市场)131个,商品经营户541个,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5起;聚焦不规范牌匾和广告整治,排查生产经营主体83户,整改规范牌匾193块;整改、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13块,查办广告违法案件2起。

二是扎实开展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排查整治。聚焦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重点对2个农贸市场、28家农家乐、96家餐饮服务单位冷藏柜、冰箱、菜单、餐桌等进行检查,查办违法经营案件1起,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

三是扎实开展“沙化”“阿化”问题整治。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发现19户(其中,县城区域15户,草碧镇4户)餐饮服务业户在其经营场所的门头牌匾、店堂广告、菜单、餐巾纸盒等地方擅自使用“沙化”、“阿化”图文标识。针对问题,分类施策,指导监督经营户对其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和菜单存在的“沙化”、“阿化”图文标识,采取拆除、清除、覆盖等形式,现场进行了整改。

四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工作细则,整合部门内部随机抽查流程。依托“智慧监管云平台”,对“汽车消费领域”等6个行业监管对象进行了“双随机”抽查,抽查市场主体271户,检查结果已按规定时限录入系统公示。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县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推进会,提请县政府印发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汇总全县18个部门检查事项共131项,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17户。

五是着力提升信用监管效力。扎实推进年报信息公示工作落实,2018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4.8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1.5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0.44%。完善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将未年报的50户企业、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将未年报的346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网站进行公告,促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市场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保障用药安全,强化风险防范。开展2019“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8家,医疗机构、诊所9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使用单位4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5家,查办违法违章案件6件。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引导9户药品经营企业安装“微问诊”系统。围绕《药品管理法》服务于民,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年内,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1户、换证5户、静态GSP认证1户、医疗器械认证现场检查1户。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药品抽检。年内抽检药品44个批次,对1个批次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立案进行查处,规范了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盯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和重点时段,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加强辖区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开展“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年内,出动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8家、特种设备240台件,排查安全隐患18处,下发《特准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是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签定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的责任义务,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及销售台账等制度。加大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点抽查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强化危化品及包装物质量安全。以工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使用单位为重点,指导督促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责任体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纳入企业基础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及关键风险点的排查控制能力;强化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突出儿童、老年等特殊群体用品以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杂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新兴消费品监管,广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座谈及用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市场、舆论和社会评价等形式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综合应用风险管理、分类监管、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证后监管等手段,全面加强风险监测监管。年内,抽检煤炭、有机酵素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陶瓷等产品40个批次,对3个不合格批次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立案进行了查处。

四是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年内命名“放心消费单位”9家,全县“放心消费单位”累计已达110家。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实现消费维权“五线合一”。年内受理咨询投诉举报5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25万元。

五是突出标准引领作用。以千阳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指导海升、华圣2户企业,完善提升矮砧苹果和苹果机械化生产综合标准化体系,巩固提升第八批、第九批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方争取协调沟通,使张家塬镇双庙塬村获批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该村探索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地方标准4个,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10月14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该村召开。

六是激活知识产权驱动作用。知识产权创造稳步增长,全县共完成专利申请12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9件、外观设计1件)。

七是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围绕民生计量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加油加气站、眼镜制配场所、餐饮饭店、医疗机构、集贸市场等计量监督检查6次。同时,积极做好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商户充分认清按期检定电子计价台秤的重要性,不断强化计量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年内,组织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45台件,查办违法案件6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88人,其中行政45人、事业4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退休人员33人,已全部移交养老保险机构管理。(人员图如下:)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1328.26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4.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28.26万元,较上年859.83万元增加468.43万元,增长54 %,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人员增加。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2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328.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13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2万元,较上年741.79万元增加520.41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项目支出54.1万元,较上年118.04万元减少63.9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进行阶段,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1316.3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62.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96 %;项目支出54.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4%。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26万元,较上年859.83万元增加468.43万元,增长5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31万元,比上年741.79万元增长520.41万元,增长7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185.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24.2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机关正常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用于日常市场检查经费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81.00万元(用于开展农资抽检,汽油抽检,假冒伪劣商品抽检等各类专项检查经费),消费者权益保护     4.00万元(用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化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信息化建设), 药品事务20.00万元(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3.10万元(用于其他各类市场监管支出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02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7.0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 77.03万元(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中心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98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6.66万元,较上年610.12万元增长6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8万元,较上年6.05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增加离休人员。

(2) 公用经费支出231.42万元,较上年125.63万元增长8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13万元,比上年19.49万元减少279%,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比上年10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4.53万元,比上年9.49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共接待80批次756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增加161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召开次数。

六、2019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12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支出、 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经费支出等。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42万元,较上年增加84 %,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中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当年无购置车辆。

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市场局决算公开表.pdf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