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4.贵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标准采购政策,组织实施推进县级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为:1个行政单位:千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内设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管理股。2个局属单位: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和千阳县大病保障服务中心。
二、2019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县新农合参合110755人,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6543人。
(二)落实扶贫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1、资助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2、构建屏障,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兜底制度。3、广泛宣传,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4、深化改革,接管民政医疗救助制度。5、优化政策,扩大医疗报销范围。6、规范标准,确保精准扶贫科学扶贫。
(三)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积极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坚持季度例会通报制度。3、实施重点医疗机构监管制定。4、检查监督和约谈制度常态化。 5、创新服务载体,踊跃争先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守护群众救命钱
1、开展宣传,营造打击欺诈骗保氛围。2、开展检查,营造风清气正就医环境。3、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检查。
(五)强化系统作风建设,推动医保工作开展
1、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深入推进医保乱象整治活动。3、强学习建制度,建设廉洁高效的医保队伍。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千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及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和千阳县大病保障服务中心等2个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2 |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
3 |
千阳县大病保障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 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7名;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5人,参公事业7人,事业7人。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 人,已全部移交养老保险机构管理。(人员图如下:)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1177.9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6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177.38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7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60.38万元,占总收入的98.5 %,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建设费用收入,占总收入的1.5 %。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117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项目支出948.37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1177.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9.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19 %;项目支出948.37万元,在基本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1%。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38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38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5万元,项目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85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125.2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及机构运转支出)。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8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全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187.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91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8 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2) 公用经费支出24.81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7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0.04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
六、2019年度千阳县医疗保障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0.38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项目共涉及资金94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字,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当年无购置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医疗保障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