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千阳县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三)组织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队和突击队的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办公室和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五)负责调查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有关内容,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协助党组织管理、培养和选拔团的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七)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文化活动宣传和活动阵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各界青年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工作。
(八)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中国少年先锋队千阳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少工委)日常工作,做好少先队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活动部署实施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募集青少年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共青团千阳县委机关设1个内设股室:综合管理办公室,挂县少工委办公室牌子。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共青团千阳县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团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要求和团省委、团市委全会部署,高举伟大旗帜、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以“基层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持续深化“五大体系”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共荣获2019年度陕西省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主题教育活动先进等次和2019年度陕西省加强共青团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先进等次等荣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共青团千阳县委1个独立核算单位,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千阳县委员会。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千阳县委员会(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01.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82万元),较上年增加43.77万元,增长76.0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4万元,占总收入的37.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55.44万元,是实施西部计划工作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54.7%;年初结转和结余7.82万元,占总收入的7.7%。
2、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8万元,较上年增加27.38万元, 增长68.28%,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44万元,较上年下降4.16万元,下降43.33%,主要原因是上级团组织对五四等活动实施提出规范性要求;年末结转和结余28.38万元,较上年增加20.56万元, 增长262.91%,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工作实施年度为当年八月至次年七月。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101.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7.4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66.6%;项目支出5.44万元,是为完成教育、引领、服务青少年等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4%。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4万元,较上年42.46万元减少4.4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4万元,比上年42.46万元减少6.02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22万元,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4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4万元,用于青少年事务;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万元,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大学生假期见习;
221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28.71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20.61万元,较上年13.96万元增长4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 公用经费支出3.89万元,较上年19.99万元下降80.5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本年共接待0批次0 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9年度共青团千阳县委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4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其中,项目支出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4.9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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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共青团千阳县委 | ||||||||
部门支出整体情况 |
支出总额(万元):72.91 | ||||||||
其中:基本支出(万元):67.48 | |||||||||
项目支出(万元):5.44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38.04 |
38.04 |
10 |
||
预算调整率 |
5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无 |
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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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38.04 |
38.04 |
5 |
||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无 |
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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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无 |
无 |
5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无 |
无 |
5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符合 |
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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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 |
40 |
按照县委要求和团省委、团市委全会部署,高举伟大旗帜、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以“基层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持续深化“五大体系”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绿色崛起、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汇聚青春力量。 |
实施 |
实施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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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20 |
提升了全县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表彰评选树立了可学、可敬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自身建设提升了团、队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开展青少年关爱服务活动,提升了全县青少年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实现 |
实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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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团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