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实施基准地价定期更新,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意见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非查。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有序利用;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核实、评审及报告备案工作,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和备案;承担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定全县矿产资源规划。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合作交流和科学技术研究。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4、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落实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3个股室:政秘股、综合地籍股、耕地保护股(开发利用股),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督察专员1名。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经验得到国家肯定。2019年8月22日,国家发改委在湖北恩施州召开了全国发改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上,我县张县长代表陕西省做了题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经验交流发言,采取汇报材料与播放PPT同步的形式。
2.服务和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2019年,我局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5亿元。
3.聚焦规划引领。一是抓好三调工作。贯彻国家和省三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真实、真实、再真实”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各项调查任务。二是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质量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高位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推动城市理念更新。积极推动县城西片区门户片区城市规划改造提升,目前,项目已完成放线,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4.聚焦服务保障。一是落实重点保障。二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助推乡村振兴。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五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六是提升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水平。
5.聚焦资源保护。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三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四是助推绿色转型。
6.聚焦执法监管。一是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强化违法用地查处。三是落实重点整治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
2 |
千阳县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
3 |
千阳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
4 |
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5 |
千阳县移民搬迁办公室 |
6 |
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 |
7 |
千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8 |
千阳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6人,参公事业人员4人。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已全部移交养老保险机构管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9126.56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089.7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036.79万元,较上年增加2377.44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增加。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03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12.57万元,占总收入的65.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19.15万元。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79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5万元,较上年增加41.6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千阳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项目支出7443.59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3318.74万元,增长44.5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7939.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95.6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744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6.79万元,较上年增长万元2377.24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9.34万元,比上年增长3360.36万元,增长42.3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支出3720.1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搬迁配套设施。自然资源事务(22001)支出101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等。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32.59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240601)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0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 2019年基金收入总计2419.15 万元,上年结余37.75万元,本年基金收入合计2456.9万元,较上年增加998.51万元,增长40.6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2)2019年基金支出总计2052.51万元,上年结余404.4万元,较上年增加631.87万元,增长30.7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本年共接待28批次120人。
六、2019年度千阳县自然资源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矿产资源管理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及管理、卫片执法经费。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万元,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的采购金额。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自然资源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