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千阳县信访局单位(系统)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本局的主要职责是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领导批示,协助相关单位办理信访案件;协调和督查交办案件的办理以及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事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或整合至千阳县人民政府挂牌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信访联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全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5件(次),与去年同期552件(次)相比,下降13.9%,其中来信261件(次),与去年同期301件(次)相比,下降13.2%,来访214件次,与去年同期278件相比下降23%;来县集体访18批次,241人次,与去年同期(25批276人次)相比,批次下降28%,人数下降12.7%,进京越级访10人次,与去年同期(6人次)相比,上升66.7%,进京非访(1人次)与去年同期(2人次)相比,下降50%,赴省集体(1批18人)与去年同期(2批58人)相比,批次下降50%,人数下降69%;去市集体访(1批33人)与去年同期(2批15人)相比批次下降50 %,人数上升120%。受理中、省、市网上转送信访件40件,市以上交办信访积案1件,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市上交办3件,县上排查10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信访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128.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22.65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128.4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2.61万元),较上年增加22.65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8.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5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5万元,项目支出32.3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2.55万元,较上年增加16.75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55万元,较上年增加16.75万元,增长15.83 %,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4.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8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32.3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 5.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2102住房改革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 5.2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6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2万元,公用经费26.5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87万元,下降85.29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85.29%,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共接待5人,共计支出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7万元,减少比率为85.29%。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市领导督导检查工作及外出联系工作。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基础业务培训费用支出,比上年增加2.87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培训费支出。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开会支出,比上年增加1.2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1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千阳县信访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