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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9-17 15:19:43

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根据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全县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全县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政法各项工作。

(五)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各镇政法委员建设及综治中心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七)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处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及时应对舆论关切焦点,维护我县政法机关形象。

(九)统筹推动全县政法系统信息化工作,指导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秘书组、综治反邪教组、执法监督维稳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考核,夯实奖惩措施

(二)强化治理,加强社会管控

(三)严防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措施,加强国安防邪工作

(五)夯实组织,强化政法队伍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委政法委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 0人;实有人员 7 人,其中行政 6 人、事业 1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2 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24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2.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较上年增加7.5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246.1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26.6万元),较上年增加25.19万元,增长11.5 %,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23.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2.0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万元,项目支出 29.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5.61万元。

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2.06万元,较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86万元,较上年增加20.36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支出。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74.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6,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及福利支出116.1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 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9万元,公用经费60.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0.22 万元,增加23.4%,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2 万元,增加23.4 %,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 台,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6批次,共接待194人,共计支出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2 万元,增加比率为23.4%。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性接待支出。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714.29 %,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费。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会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 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中共千阳县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