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县物价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鉴定、认证、成本监审等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物价局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内设办公室、业务、价格认证三个股室。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合并至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监测、分析、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处理各类价格争议、纠纷;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开展其它价格公共服务、价格鉴定、认证、成本监审、平价商店和直销店等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千阳县物价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决算总收支115.41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收入79.37万元,增加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115.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115.4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5.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1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41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4.10万元,政拨款支出合计114.10万元,较上年增加37.73元,增长49.41%,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4.10元,较上年增加37.73元,增长49.41%,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10元,较上年增加37.73元,增长49.41%,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保险。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2010401)9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物价管理支出(2010408)15.7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业务活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5.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8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3万元,公用经费9.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16.67 %,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共接待30人,共计支出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比率为16.67%。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督查价格管理、价格监测等业务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员网络培训及业务培训。比上年减少0.16万元,减少比率55.17%,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支出减少。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0元。同上年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原千阳县物价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