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财政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宝鸡市千阳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9-17 18:19:17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镇街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限监测工作。

4、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和专项整治工作,发布与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5、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7、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方面的广告。

11、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镇街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食品股、药品股、药械股等股室。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整合至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30余次,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夯实了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9月份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

3.100%完成市上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4.积极跟进千湖食品、清谷田园等食品生产龙头企业规范建厂,已建成高标、规范化的食品工业企业2户。

5.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覆盖面达了100%

6.经过多次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8%以上。

7.经过悉心指导,已经有10户药品零售企业启用了云平台适时问诊系统,一户企业启用了机器人问诊系统,得到了群众和企业认可。

8.铁腕治霾,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观。

9.争资金任务完成203万元。

二、主要特色做法和成效

(一)开展“微处方”远程问诊,方便群众看病

“微处方”系统是依托电子信息技术,实现群众轻微病症在零售药店通过相关设备与系统终端的专业医师视频就医诊断,并由医师开具处方传送到零售药店,由药店执业药师审方后为其提供医药服务。“微处方”系统的运行破解了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监管的瓶颈,进一步遏制了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在现有的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中,挑选了城区信用评级为A级的阳光药店、好了笑大药房、开元药店等企业,开通了“微处方”系统,方便群众一般轻症、慢性疾病的快速诊疗。为了强化“微处方”管理,我局制定了“微问诊”系统管理制度,确保了系统的运行和监管,进一步强化了执业药师审方职责,并将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执业药师在线远程审方。同时,依托以方便群众、优质服务为主导的“微处方”系统,我局与县卫计局积极协商,组建了 “微处方”医师队伍,将人民医院各科室8名医生纳入队伍,确保了“微处方”系统正常运行。并定期组织县级医院科室主任和名优医师为全县群众开展问诊活动,让群众得到优质诊疗服务,填补了乡镇医疗资源缺乏的现状,进一步推动了“微处方”系统的全面发展和推广使用。2018920日的《宝鸡日报》,对“微处方”实施应用情况进行了报道,肯定了“微问诊”让群众购药更便捷,在社会上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二)实施“五统一”管理,做好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

为打造“三小”新亮点,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五统一要求,着力提升“三小”规范工作。在食品生产环节对小作坊按照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公示信息、统一规范包装标签、统一工艺流程、统一阳光加工的要求,对千阳县永兴食品厂、千阳县腾飞食品厂、千阳县香鑫园食品厂、千阳县美乐食品厂、千阳县草碧镇老焦馍店、千阳县爱心烘焙蛋糕坊、千阳县爱尚欣欣蛋糕房、千阳县老上海蛋糕坊、千阳县蒲家锅盔店、千阳县小石面皮加工店10个小作坊进行了改造提升,建立了10户示范小作坊。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一是通过培训健全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了生产场所卫生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加工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停歇业报告制度并印发台账记录和一票通,确保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通过监督检查不断督促健全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添加剂使用情况及信用等级等信息公示。三是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注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小作坊名称、许可证号、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四是公示工艺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根据陕西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加工工艺流程公示,控制加工过程风险点。五是阳光化加工采用透明玻璃、视频显示等方式,将食品加工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通过不断努力,千阳县城区30家小作坊均已按照加工流程、控制加工点进行了公示;全县72家小作坊均已对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信息进行了公示;十户示范户均已采用透明玻璃隔断的方式进行阳光化加工。

(三)打造“4D”厨房,提升餐饮食品安全质量

4D厨房”是以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为元素的餐饮业后厨管理体系,它建立在实行全员管理的基础上,让餐饮行业员工人人都从简单的小事做起,一改传统厨房杂乱的现象,各种物品分类规整。从而使管理工作细化到整个店面角角落落,是一种见效快、实用性高、持续性长的全新管理方式。为了提升全县餐饮业安全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县餐饮行业以打造“4D厨房”为重点,教育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通过采取加强内部员工和餐饮环境的细节整治,有效促进了全县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经过前期的考察、培训、整改、施工和规划,千阳宾馆、西新区幼儿园4D厨房模式已建成,正在运行并进一步完善之中。在推进“4D厨房”建设工作中,我局做到了“五结合”: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将“4D厨房”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对新开办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引导其按照“4D厨房”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对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者,变更许可项目、经营范围的,以“4D厨房”为现场核查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改正。二是与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4D厨房”作为创建示范单位、量化分级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4D厨房”工程、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量化分级A级单位。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4D厨房”工程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校食堂全面推进“4D厨房”建设,使学校食堂“4D厨房”改造率达到100%。五是与信息公示相结合。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板,公示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许可证、组织机构、人员健康培训、清消保洁、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监管员、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要求大型火锅店公示火锅底料配方,烧烤店公示蘸料配方,饮品店公示调味品配方,便于消费者更好地行使参与权、知情权,方便公众监督。 

(四)强化举措,开展餐饮污染治理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了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我局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印发了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32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抽调精干力量,逐户上门宣传动员,耐心细致地向餐饮经营户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严格落实油烟治理各项要求。二是严格依法治理,杜绝炭火烧烤。将全局23名同志分成5个巡查组,由3名领导轮流带队,每天从晚上6点半开始,集中治理使用炭火烧烤和无烟煤作为燃料经营的餐饮摊点。在巡查过程中,对屡教不改使用炭火烧烤的7户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整治,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规范整治夜市摊点37处,取缔烧烤摊点8处,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改造老式炭火烧烤炉13个。三是严把准入关口。要求面积在50㎡以上或者在居民楼下经营的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油烟控制前置审批手续,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许可证。对污染严重,治理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餐饮门店,视其情节督促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经过连续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全县餐饮单位累计安装油烟净化器320台,37家炭火烧烤经营摊点全部改用气、电烧烤或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四是狠抓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按照环保工作要求,在县城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严禁使用原(散)煤、粉煤、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经过工作人员不懈地宣传督促,城区内300余户应改造餐饮服务户,截止目前已改造并验收合格的267户,改造率达89%。随着餐饮店“煤改气”“煤改电”,烧烤店“炭改电”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改善了全县空气质量,“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8年“追赶超越”的中心任务,为了扎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一是选派得力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今年年初,为了更好地帮助韩家堂村做好脱贫工作,我局克服工作人手不足的困难,从干部中选拔了一位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青年人,任脱贫攻坚工作组组长,专职派驻新兴村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对于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干部职工,要求做到“四个一”:选准一个项目,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户选准1个发展项目,促进贫困户按计划如期脱贫;每周走访一次,结合春耕、夏种、秋收、冬修等农时季节,定期入户走访,平时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贫困户生产发展、脱贫进度等情况;办好一件实事,根据贫困户所需所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资金、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力争每年为挂钩贫困户办好1件以上实事。今年以来,我局17名干部结对帮扶79户贫困户,深入帮扶贫困户30余次,入户走访宣传扶贫政策,核实贫困户信息,为贫困户脱贫攻坚想办法出点子20余条。为了早日脱贫致富,我们积极引领群众发展小麦制种、养羊等产业,组织韩家堂村贫困户实施小麦1000亩种子田项目、栽植花椒300亩,鼓励贫困户发展养鸡养羊产业,积极支持14户贫困户养羊260多只,创收6万余元。

三、2019年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在整治中,要积极探索跨区域办案、联合办案机制。倡导全员办案,健全完善权责、奖惩体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重点查办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假药、假酒、消费欺诈、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

(二)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成效 。 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检测中心经过辛勤努力,管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建立运行,2017年底顺利通过了省质监部门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取得资质认定证书。2018710日至11日完成了食品参数扩项现场评审,此次扩项涉及食品添加剂残留、污染物残留、非法添加、食品理化参数、食品微生物参数等共8大类43个参数。日后将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中心主动性,参与日常监督抽检工作,有效提升我县的食品监管水平。

(三)突破监管难点,全面提升农村家宴管理水平。一是依托县城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组建专业的农村家宴服务队,集中培训,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和行为,通过专业的家宴服务带动农村家宴活动整体规范化。二是通过操作规范培训、奖励补助、评星定级、评优树模等措施,发挥乡厨在家宴举办信息上报中的信息员、家宴加工中的指导员、食品安全中的监督员和宣传员作用,弥补镇食药监管所的监管工作短板。

(四)抓好药监队伍建设。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着力解决监管人员“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同时,要加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教育,在目前面临机构改革的形式下,要保持人心不乱、队伍不散、监管不断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努力为全县人民打造安全的食药消费环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4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931.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1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减少835.18万元,下降89.6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931.3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835.18万元,下降89.6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31.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7.4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6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1万元,项目支出156.3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9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7.41元,较上年增加125.21,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食品药品专项检查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7.41元,较上年增加125.21,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食品药品专项检查资金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2101001行政运行支出51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机关正常运行),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39.7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食品和药品安全检查),2110301大气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53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07万元,公用经费12.0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公务接待费2.2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3.35万元,下降31.28%,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48.34%,主要是检查项目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4.23万元,下降43.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 0台,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比上年相比不变。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共接待374人,共计支出2.24万元,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48.34%。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事领导莅临检查支出餐费、住宿费等。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46.6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承办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多。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6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2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23.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4.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原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