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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09 16:58:26

  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现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监督。

  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9日

  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中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 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起草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拟定地方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五)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和监管,负责合疗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八)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九)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十)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使用监督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政策措施。

  (十三)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四)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五)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六)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七)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八)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十九)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二十)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牵头组织县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检查评比;开展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卫生镇村和单位创建、除“四害”等爱国卫生活动。

  (二十一)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卫计事业追赶超越发展

  (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增进贫困人口健康福祉。

  (三)全面推进健康千阳建设,全方位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四)深化卫生计生综合改革,推进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五)积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全面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卫计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医政股、人教股、体改股、计生股、公卫股及财务审计股;千阳县新型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千阳县卫生监督所、千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张家塬镇中心卫生院 、草碧镇中心卫生院、水沟镇中心卫生院、南寨镇中心卫生院、崔家头镇中心卫生院、柿沟卫生院及高崖镇卫生院16个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总编制 505名,其中行政编制 11名,事业编制494名;实有在职人员 501 人,离退休人员 26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固定资产价值13909.09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为3175.3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项目支出加大,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31.7万元,较上年增加201.82%,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村医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项目县级配套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2018年,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支出预算为317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843.6万元,占支出总额89.55%;专项项目支出331.7万元,占支出总额10.4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14.76%,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收支3175.3万元,较上年增长14.76%,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5.3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76.3万元,较上年增长25.3%,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2)行政运行(2100101)237.1万元,较上年增长18.8%,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2)综合医院(2100201)530.5万元,较上年下降46.7%,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机关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3)中医医院(2100202)386.8万元,较上年下降45.9%,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机关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4)乡镇卫生院(2100302)757.5万元,较上年增长50.87%,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142.7万元,较上年增长15.1%,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6)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102.7万元,较上年增长40.7%,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7)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316.2万元,较上年下降5.6%,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机关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8)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137.6万元,,较上年增长21.88%,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算下达到本单位。

  (9)住房公积金(2210201)156.2万元,较上年增长21.8%,原因是人员增加后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支出预算为31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47.1万元,较上年增加5.2%,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职工门诊医疗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3.5万元,较上年增长5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6万元,较上年下降87.8%;公用经费支出96.5万元,较上年增长112.1%,原因是乡镇补贴计入商品服务支出;专项经费支出331.7万元,较上增加201.82%,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村医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项目县级配套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较上年下降3.13%。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上年下降3.13%,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预算支出。

  2018年无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万元 ,增长25%。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