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批,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批、汇报、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承担报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5、拟定全县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监督检查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和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审查和管理用地计划指标。
8、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合称矿业权,下同)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颁发对外使用地质勘查区块和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项目的许可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按照规定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确认矿业权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组织、认定、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10、负责贯彻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按规定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水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全县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1、主要负责全县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的移民搬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整体推进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千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将在原国土资源局职能基础上增加千阳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大局抓重点,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我们牢记职责使命,紧扣发展大局,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拿回4个批次的土地征收批复,审批面积758.94亩;2018年度上报了两个批次涉及的6个项目建设用地的组件,面积120.4亩;全年供应土地13宗,面积240.35亩,盘活闲置土地165.13亩,收缴土地出让金3312.58万元,占全年任务1000万元的331.26%;完成了争资立项、招商引资等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发展用地“应保尽保”,为追赶超越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严格履责守底线,资源保护能力显著增强。依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保有量38.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12万亩任务分解到7个镇,签订了责任书,夯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全年动态巡查20余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多人次,处理群众信访纠纷4宗,立案查处8宗违法案件。
(三)强化民生增福祉,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8年,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工作进度,实施曹家塬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县级占补平衡项目中,正在等待市级验收;董坊塬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南寨镇等4个城乡增减挂钩拆旧区项目顺利通过市级终验。二是矿山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各项举措确保了全县露天采石矿山整治工作基本到位,全县保留的3家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已向宝鸡市国土资源局申报了海螺绿色矿山相关资料;剩余2家企业正在进行环保技改和整合停产期间。全县矿山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稳定,未发生不安全事故。三是用心用力助推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在推进移民搬迁(脱贫)工作中以“建设推进提速度、规范管理上水平”为主线,紧抓开工率、建成率、入住率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目标脱贫导向和全过程的问题导向,“十三五”时期我县共规划扶贫搬迁安置点10个,易地扶贫搬迁964户3039人(2018年易地搬迁任务263户87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
2 |
千阳县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
3 |
千阳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
4 |
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5 |
千阳县移民搬迁办公室 |
6 |
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 |
7 |
千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4659.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880.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64.1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4578.8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960.95万元),较上年增加1864.13万元,增长69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659.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23.1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458.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77.8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5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02万元,项目支出4124.8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60.9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39.83元,较上年增加1944.6元,增长42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39.83元,较上年增加1944.6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5.6万元,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94.44万元,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支出120万元,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0万元,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9.72万元,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1万元,,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2.6万元,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185.62万元,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626.0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6.5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287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0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及福利支出353.2万元,302商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228.1369万元,货物36.6369万元、工程85万元、服务106.5万元的采购金额。品和服务支出84.7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9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29万元,公用经费84.7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458.39万元,支出1420.64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中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20万元;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138.39万元;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60万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7.17万元,下降60.3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40.1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68.72 %,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一致。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4批次,共接待340人,共计支出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比率为40.12。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市来千国土资源检查督查的住宿费、用餐费。
培训费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682.35%,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增加。
2.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31.5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228.1369万元,货物36.6369万元、工程85万元、服务106.5万元的采购金额。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83.6%。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原千阳县国土资源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