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千阳县纪委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各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共设9个内设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千阳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千阳县纪委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千阳县纪委一个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行政全额。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千阳县纪委(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千阳县纪委共有行政编制32名,实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执法执勤车辆3辆。固定资产合计1033426.96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8.5万元,较上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318.9万元,较上年增加42.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2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是预算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3)住房公积金(2210201)19.1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6.3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执法执勤车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399)20万,较上年无变化。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6.3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执法执勤车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7.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599)20万,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5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增加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执勤车1辆。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增加一辆,工作人员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3.8万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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