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审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省市属驻县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上级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2017年度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及有关基金征缴情况审计
3、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
4、部门财务收支审计
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8、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审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千阳县审计局一个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千阳县审计局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69.17万元。无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审计局收入预算为1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预算至单位,其中项目资金列入部门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47.8%。
2018年,审计局支出预算为182.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70.8万元,占支出总额93.4%;其他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额6.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5%,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财政收款收支1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5%,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5%,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801)159.2万元,较上年增长7.9%,原因是人员增加。
(2)审计业务(2010804)1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是项目支出。
(3)住房公积金(2210201)11.6万元,较上年增长10.4%,原因是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审计局支出预算为1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5万元,较上年增长13.2%,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开始缴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9万元,较上年增长4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较上年下降98%;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0.3万元,较上年增长33%;公用经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增长181%;项目支出12万元,较上年下降47.8%,原因是常年性项目数量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较上年增加8%,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6万元,较上年增加8%,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会议费预算无预算。
2018年培训费无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9.6%,原因是在职、退休人数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