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住房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城市住房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城市住房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组织城市住房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监督与其相关的工程建设。
2.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及建设程序;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等方面的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建审核、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并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
3.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保障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加强住房保障职责,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4.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主管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房地产广告。
5.负责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对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屋修缮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归口管理,并负责上述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城市企业自管房屋和私有房屋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协调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测算、评估和审批工作。
7.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城区综合执法;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
8.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和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房屋修缮定额,负责房屋维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城市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建设审核工作。
10.负责联系具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资质的单位,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11.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2.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和地震预测、预报工作。
14.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5.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审批人民防空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作。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负责和协调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及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
16.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18.拟定和修订人民防空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
19.拟订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20.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组织人民防空防灾干部教育培训,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
21.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2.拟订全县人民防空下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平战结合工作。
29.指导建设单位建立工程项目档案,负责管理全县城建档案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3个股:政秘股、综合业务股、人防减灾股。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划转千阳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到千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委会精神,以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为目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抓好深化改革、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和物业监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服务整县脱贫摘帽,致力全县追赶超越,全面完成了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本级及所属 6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2 |
千阳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 |
3 |
千阳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4 |
千阳县市政设施管理站 |
5 |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6 |
千阳县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
7 |
千阳县县城综合管理联合执法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72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62人;实有人员60人,其中行政 12人、事业48人。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 16816.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915.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2)2019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 16816.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5946.2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2.00万元,增长31.9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901.03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576.9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166.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58.0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8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13.40万元,项目支出9756.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46.27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9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42.95万元,较上年减少326.08万元,减少3.0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2019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78.70万元,较上年增加1473.65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项目竣工,资金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5.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030603国防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298.7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161.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206.92万元,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73.63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80.6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40万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94.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71.336万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72.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6.4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0103棚户区改造124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2.14万元,2210106公告租赁住房786.4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3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955.6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9.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40504地震监测1.68万元,224059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0.50万元,(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62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9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47.58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8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39万元,公用经费87.6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166.06万元,支出1163.1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3.70万元,其中: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3.22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2)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019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0次,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0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比上年减少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4)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共接待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学习支出,比上年减少0.57万元,增长42.54%,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增加,业务培训增加。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 0.76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工作和地震业务工作支出,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业务会议增加。
六、2019年度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25.56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支出有数字化城管平台支出、污水处理支出等。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91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76.54%。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0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6.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