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林业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千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林业局内设政秘股、造林绿化股、林政管理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全县林业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林业重点工程、核桃经济林、退化林修复、花海建设等一批生态项目的实施,全县完成造林绿化1.3万亩、植树115万株。其中,三北、天保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植树33.4万株,核桃经济林0.1万亩、植树3.3万株,退化林分修复0.8万亩,植树40万株;花海建设0.2万亩、植树38.3万株。全年新发展苗木花卉5000亩。新建“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5个。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及鼠兔害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做好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管理等工作。
<一>加快国土绿化花海建设步伐
1.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编制作业设计,提早落实造林绿化用地,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技术办法,认真抓好种苗、整地,栽植和管护等关键环节,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大力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2.全力推进村庄绿化建设。重点抓好3—5个村的村庄绿化建设,主干道要全部栽花种花,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力争实现“增绿”与“增美”双赢。
3.实施退化林分修复工程。对成熟林、过熟林林分退化的林地,采取割灌、割草、树木修枝、补植针叶树种等森林经营措施,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完成退化林分修复面积0.8万亩,植树40万株。
4.精心化实施花海建设工程。积极营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美丽乡村花带,建设一批花海景观,实现“车行景中、人游画中、路在花中、花团锦簇”的全域大地景观化亮丽风景。
<二>.全力抓好绿色富民产业
5.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建设。全年新栽核桃1000亩、嫁接改造核桃低产园3000亩;新建花椒示范园200亩,低产园改造400亩。
6.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全年新发展苗木花卉5000亩。
<三>.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7.加强依法保护管理。严格森林资源、林地使用、林木限额采伐、木材运输等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森林督查、“绿卫”森林草原执法、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行为。
8.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健全林业部门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林业病虫灾害。
9.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10.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切实严管人工繁育场所,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四>.深入推进林业各项改革
11.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国有生态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1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13.推进林业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森林公安隶转工作,理顺林业执法体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五>.做好林业生态扶贫工作
14.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按照要求,严格政策要求,严格选聘程序,严格动态管理,确保生态护林员人员、措施、责任、报酬“四落实”。
15.落实林业惠农政策。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扩大补偿范围,规范补偿程序,足额兑付年度补偿资金到贫困户。
16.扶持发展产业增收。推广“园区+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鼓励涉林企业、林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租赁、托管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大力发展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7.拓展就业增收渠道。加快实施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在重点部位绿化项目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中务工,增加劳务性收入。
18.注重工作落实质量。对标对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要求,开展生态脱贫“回头看”,补齐短板弱项,确保生态脱贫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保障
19.提升项目支撑能力。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中省投资3000万元。
20.提升招商支撑能力。围绕核桃产业、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产业等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确保更多的产业项目落户、更多的资金落地,为支持林业产业和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1.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全力做好“211”科技示范县、示范点建设和科技示范推广。
22.提升人文教育能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宣传,全力配合做好“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全力动员干部群众与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支持生态空间治理。
23.增强规划引领作用。精准确定发展总体思路和重点目标任务,科学设置布局重点,策划一批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引领全县林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千阳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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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千阳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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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阳县国有唐家山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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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千阳县国有高崖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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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千阳县林政稽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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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千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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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千阳县林业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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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千阳县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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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7人;实有人员89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6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6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6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6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7.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6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7.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85万元(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支出;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55万元,较上年减少0.95万元(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 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0.10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车油费支出。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6.7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7.00万元,较上年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7.00万元,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65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退休人数没有变化。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7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数无变化。
(3)行政运行(2130201)294.21万元,较上年增加104.01万元,原因是县林政稽查队今年预算为行政经费。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与上年工作任务基本相同。
(5)事业机构(2130204)763.44万元,较上年增加41.04万元,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
(6)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240602)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进行。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7.0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94.61万元,较上年增加89.51万元,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68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原因是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4.71万元,较上年减少9.69万元,原因是遗属人数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7.0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4.9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4万元,原因是本年将职业年金单位缴款部分纳入了部门预算,县林政稽查队本年预算为行政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7.23万元,较上年增加29.13万元,原因是县林政稽查队本年预算为行政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760.12万元,较上年减少96.48万元,原因是县林政稽查队本年预算为行政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4.71万元,较上年减少9.69万元,原因是遗属人数减少。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培训活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