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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2-05 00:00:00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中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 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起草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拟定地方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5、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7、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和监管,负责合疗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8、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9、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10、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使用监督管理。
1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政策措施。
13、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5、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6、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7、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8、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19、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20、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牵头组织县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检查评比;开展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卫生镇村和单位创建、除“四害”等爱国卫生活动。
21、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医政体改股、公卫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促进股、财务审计股、信息化建设股共9个股室。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健康千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十个重点”,统筹全局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一)聚焦疾病防控,全力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二)聚焦健康扶贫,全力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聚焦项目带动,全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聚焦健康千阳,全力推动健康行动和健康细胞建设。
(五)聚焦深化医改,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
(六)聚焦质量安全,全力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七)聚焦重点人群,全力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八)聚焦传承创新,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九)聚焦人才强卫,全力加大卫健人才建设力度。
(十)聚焦全局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健康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4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2

千阳县中医医院

3

千阳县妇幼保健院

4

千阳县人民医院

5

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千阳县卫生监督所

7

千阳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8

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卫生院

9

千阳县崔家头镇中心卫生院

10

千阳县张家塬镇中心卫生院

11

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

12

千阳县水沟镇中心卫生院

13

千阳县柿沟镇卫生院

14

千阳县高崖镇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95人;实有人员524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5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9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9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3.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9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3.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3.92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9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3.92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3.92万元,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3.91万元,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3.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5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3)行政运行(2100101)729.91万元,较上年增加491.91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包含了专项业务经费。
4)综合医院(2100201)598.47万元,较上年增加35.07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升薪。
5)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4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47.7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升薪。
6)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77.6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变化。
7)乡镇卫生院(2100302)1285.28万元,较上年增加359.18万元,原因是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250.56万元,较上年增加54.66万元,原因是新进人员4人增加了支出。
9)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130.66万元,较上年增加13.36万元,原因是新进2人,增加了支出
10)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404.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1.0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3.9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282.23万元,较上年增加424.3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费用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41.02万元,较上年增加140.6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乡镇补贴预算科目调整在此科目下。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400.66万元,较上年增加339.8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3.9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84.99万元,较上年增加57.19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后的正常升薪。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27.27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3085.60万元,较上年增加508.9万元,原因是下属单位新进人员及财政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00.66万元,较上年增加339.8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减少5.05万元(93.5%),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压缩。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35万元,较上年减少5.05万元(9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内无全县性会议。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大规模培训。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3.9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30万元,较上年增加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AttachedFolder/file/202004/20200401085858_85807.xls